人民网北京5月4日电 (记者盛卉 实习生王飞飞) 据《人民日报》报道,辽宁省委针对选人用人领域的突出问题,全省查出超职数配备干部26272人,现已消化4171人;1970名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违规在企业兼职的1532名干部现已全部清理完毕;对1187名省管干部档案进行初审,发现有743人在“三龄两历一身份”(年龄、党龄、工龄,学历、履历,干部身份)上存在问题,目前正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违规超职数配备干部的情况,近年来在各地频现。2011年4月,湖南常德石门县被曝有县委常委16名、正副县长12名;同年5月,网曝四川省巴中市通江县、南江县、巴州区、平昌县四个国家级农业贫困县共有44位正副县长。2009年,有媒体报道湖南溆浦县林业局的13个党委成员中,曾设7个副局长,2个局长助理;更早的2008年网友也曾爆料河南省新乡市设有11个副市长、16个副秘书长。
“虽然在官员配备上各地都有比较严格的指标限制,但却缺乏严格的执行机制。”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汪玉凯在接受人民网采访时表示,更为重要的是,待遇上的差别造成“千军万马抢过领导独木桥”的局面。为了解决一些所谓的“干部待遇”就出现了“一正五副”、“一正六七副”的现象。
待遇有差别,超职数干部越清越多
《新京报》曾报道,2013年起甘肃、湖南、沈阳等地已启动超职数配备干部专项清理。湖南、甘肃分别制定了2014年底或2015年底完成对超职数配备干部清理工作的时间表。但一些地方和部门官员反而越配越多。比如邯郸市,2010年机构改革后,曾1次任命89名局长、副局长,受到“批发副职”的质疑。
今年2月,中组部有关负责人指出今年将专项整治超职数配备干部等问题。就以往而言,此举并非首次。据统计,最近6年来,国家层面至少进行过两次(2007年、2009年)专项清理。
虽然依据《地方各地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领导职数“按照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确定”,确定的原则就是编制部门制定的“三定方案”,但是“由于国家层面上法律法规比较缺乏,造成在操作过程中法律监督和社会监督等环节比较薄弱。”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刘旭涛在接受人民网记者采访时称,加之存在变相设置职位的“死角”,如之前媒体报道过的“资政”一职,也造成超职数干部清理的困难。
“现在很多地方不仅仅把领导职位看作权利和责任的象征,更多的是将其作为一种待遇。”刘旭涛教授认为,目前我国的公务员工资体系中职务工资所占比重较大,而职级工资占比重较小的情况导致有长期工作经历的“老同志”想要获得较高的待遇就只能通过“当领导”。
治理超职数配备干部 待遇要与资历挂钩
从各地实践来看,治理超职数干部多是发现后内部消化或清退。如何从根源上杜绝这种现象,刘旭涛教授认为“根本上要保障待遇不变的情况下,从法律角度规范领导职数配备问题。”具体而言,一方面是要实现监督上的“规范化”,出现问题就要严格问责;另一方面要通过调整公务员工资结构力求其“科学化”,工资待遇尝试与其资历和工作年限挂钩,弱化行政级别因素,尤其对一些由于地方机构改革调整而造成的“干部积压”问题而言,使其不因客观因素导致其本身的收入待遇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