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04年2月13日召开的江苏省十届人大常委会八次会议上,章俊元被免去江苏省交通厅厅长的职务,被有关部门“双规”。
2004年12月15日,鉴于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章俊元严重违法违纪问题,依照有关法律规定,江苏省会议决定罢免其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
2006年7月20日,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管辖的被告人章俊元受贿、行贿一案作出一审判决,以受贿罪、行贿罪判处章俊元有期徒刑二十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40万元。
相关链接:
- 图解:网友揭九大“四风”问题隐身衣
- 盘点:2014年落马的国企高管
- 盘点:落马高官和他们的情妇
- 盘点“道德败坏”“生活腐化”“生活糜烂”的落马官员
- 中纪委2014年反腐大数据:“打虎拍蝇”每周13名
- 图解中纪委的“反腐”大数据
- 贪官“贤内助”们的持家之道:顶罪收钱搭关系
![]() | ![]() |
延伸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