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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 推动信访工作法治化

2014年04月11日16:34    来源:南方日报    手机看新闻
原标题: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 推动信访工作法治化

  南方日报讯 (记者/辛均庆 通讯员/任宣)《广东省信访条例》经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今年7月1日起施行。为做好信访条例贯彻实施工作,省人大常委会组织宣讲团在全省进行条例的宣传普及。10日下午,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召开学习贯彻信访条例大会,进行条例宣传普及。省人大常委会主任黄龙云主持会议。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肖志恒就条例的宣传普及和贯彻实施作讲话,副主任雷于蓝、周天鸿,秘书长陈逸葵与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听取了信访条例宣讲“第一课”。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王波对条例的制定背景和主要内容进行宣讲。

  黄龙云高度肯定了开展条例宣讲“第一课”的意义。他指出,让法治意识深入社会各个方面、各个阶层,是条例顺利贯彻实施的关键。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和法治平台解决信访问题,化解社会矛盾,是一个重大的方向性选择。人大在推动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上肩负重要职责,省人大常委会作为地方立法机关,在人大率先对信访条例进行学习宣传,并带头落实,对条例在全社会的贯彻落实具有重大促进作用。他要求,省人大常委会要在条例的宣传普及、依法维护条例赋予群众的合法权益、依法监督“一府两院”落实条例、人大自身信访工作落实条例等四个方面起模范作用,机关每一位工作人员都要带头学好法、用好法,全面了解、准确掌握条例的主要内容,确保在信访工作实践中正确适用条例的规定。

  黄龙云强调,条例的宣传普及要覆盖社会的方方面面,不能坐在机关里讲,要借助各方面的力量和资源,充分发挥专家学者的作用,深入到市、县、镇和基层社区,与基层信访干部和群众面对面进行宣传,把条例的精神实质和主要内容讲深讲透,特别是要把信访工作实践中容易引发群众误解的重点、难点问题讲清楚,要把宣讲活动和培养法治思维、法治方式紧密结合起来,进一步推动信访工作法治化,维护信访秩序,维护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肖志恒强调,要把条例的宣传普及和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的精神结合起来,把普遍性宣讲和重点问题解读结合起来,提高宣传普及活动的针对性,贴近群众和生活,总结和提供典型案例,把抽象的法定语言变为群众好懂好记好操作的材料,充分利用网络、电视媒体、微信、微博等方式,通过新闻、事件和案例来进行宣传。让群众认识到立法的核心目的是维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综合运用法治方式,推动信访事项的解决,更有利于对信访人的保护。

(来源: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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