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4月9日电 据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消息,日前,上海市纪委、市监察局向市委、市政府各部委办局,各区县党委、政府以及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发出通报,将市纪委、市监察局机关保留或继续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调整为13个。这也是上海市纪委、市监察局继去年下半年对牵头或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进行首轮清理调整后的再一次精简,总精简比例达91.1%。
去年下半年,上海市纪委、市监察局学习贯彻中央纪委监察部有关通报精神,报请市委常委会讨论通过,对原牵头或参与的146个议事协调机构进行第一轮清理调整,取消或不再参与104个,保留或继续参与42个。在此基础上,今年一季度,经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并报市委同意,市纪委、市监察局再次对议事协调机构进行调整,仅保留或继续参与13个。
通报提出,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落实“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要求,坚持从实际出发,加大议事协调机构取消或退出力度,坚决把不该管的工作交还给主责部门,更好地履行党章和行政监察法赋予的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