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打破体制机制障碍,激发创新创造活力。
当前,机关事务领域既存在经费物资保障不能满足机关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的矛盾,又存在花钱大手大脚、追求奢华、铺张浪费的问题;既存在管理技术手段不适应信息化、现代化管理需要的问题,又存在脱离实际、超前过度配置设施设备的问题;既存在服务机制不适应社会化发展需要的问题,又存在盲目引进社会服务力量的倾向;既存在一些管理法规制度难以执行的问题,又存在一些管理法规制度缺失缺位的问题。解决这些矛盾和问题,必须改革体制机制,转变管理职能,优化机构设置、职能配置、工作流程,构建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治理体系。一是转变机关事务管理职能。明确管理职能,切实解决职能“缺位”、“错位”和“越位”的问题,“缺位”的职能要“补位”,“错位”的职能要“正位”,“越位”的职能要“退位”,着力扭转部门分割、条块隔离的局面,矫正由于部门利益、地方利益、行业利益导致的权力利益扭曲。优化机构设置,精兵简政放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好市场的决定性作用和政府的导向性作用,既要用好市场机制这只手,又要用好政府机制这只手,改进管理方式,创新管理手段,提高管理效能和资源配置效率。二是完善机关事务管理体制。完善集中统一管理体制,构建权利责任匹配、制度政策统一、保障资源统筹的管理体制,推进管理科学化。加强集中管理,统一制度政策,避免政出多门,防止互相攀比,避免重复建设,促进服务保障资源均衡均等。创新服务保障机制,构建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运行机制,推进服务社会化。推广政府购买服务,规范服务范围和项目,凡属事务性管理服务,原则上都要引入竞争机制,通过合同、委托等方式向社会购买,提高服务保障质量。加快后勤服务经营单位改制,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妥善解决医疗、失业等社会保障问题。三是健全和落实机关事务管理制度。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认真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机关事务管理条例》、《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健全和完善相配套的国有资产、公务用车、公共机构节能以及政府采购、国内公务接待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完善民主科学决策程序,推行政务公开、信息公开、责任追究等制度,严格绩效管理,严格追踪问责,增强机关事务的透明度和公信力。推进节约型政府建设,严格执行“约法三章”,政府性楼堂馆所一律不得新建和改扩建,财政供养人员总量只减不增,“三公”经费只减不增,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坚持过紧日子,少花钱多办事,理好财办好事。启动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研究和探索实行官邸制。规范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工作生活保障制度,不准多处占用住房和办公用房,不准超标准配备办公用房和生活用房,不准违规配备公车,不准超标准进行公务接待,严肃查处违反规定超标准享受待遇等问题。(作者是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机关党委常务副书记兼人事司副司长 张世良)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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