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3月11日电(记者王菲菲、侯丽军)在过去的一年中,一些“问题村官”步入人们的视野:北京城区来广营乡的一名村干部将儿子的婚宴摆到了国家会议中心,并连摆3天流水席;深圳市龙岗区南联社区“村官”周伟思被曝家产过亿……
结合审议两高报告,某些村干部贪腐的问题成为人大代表们关注的话题之一。一些人大代表认为,我国在推进新型城镇化的进程中,“小‘村官”大腐败”问题将呈多发趋势,亟须加大村务信息公开,完善权力运行监管体系,将“村官”的权力也装进制度的笼子。
“村官”成为潜在贪腐高发人群
“在城镇化推进过程中,面向群众的街道干部、‘村官’成为贪腐的高发人群。特别是一些腐败‘村官’做事无法无天,涉案金额巨大,问题性质恶劣。”全国人大代表、山西省监察厅副厅长刘蓉华说。
刘蓉华说,在城镇化过程中,大量征用农村土地,都要和“村官”打交道,一些“村官”政治素质不高,腐败问题严重。“近年来收到此类涉纪涉腐案件很多,大部分都是举报村官把土地补偿款贪污、挪用、截留、私分等。”据了解,2008年以来,山西省共立查农村基层涉纪案件12075件,结案 11651件,移送司法机关353人。
全国人大代表、重庆巫山县委书记何平也说,基层干部损害群众利益、违法违纪的问题多发。以巫山县为例,2013年,群众来信来访中反映此类问题的占了群众信访量的40%,查办基层违纪违法案件占办案总量的64.7%。
一些被曝光的小“村官”大腐败的案例更是令舆论震惊和愤怒。2013年2月,深圳龙岗区南联社区“村官”周伟思被曝拥有20亿元身家,后被查实涉嫌受贿,其在旧城改造项目中曾收受一房地产公司逾千万元“好处费”。周伟思更在庭上直言,500万元对他来说只是“一般的数目”,都记不清自己有没有收过了。
刘蓉华分析,“村官”贪腐主要有以下几种表现形式:首先,在集体土地征用、房屋拆迁等方面谋取私利,少数村干部从中截留、克扣、套取、挪用、贪污征地补偿款和拆迁补偿款;其次,虚报冒领、贪污侵占、截留克扣惠农资金。“比如农村的低保,不是把最需要保障的百姓纳入其中,而是先照顾自己的亲戚。”此外,农村贿选问题也时有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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