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南京7月28日电(记者朱国亮)记者从南京市检察部门了解到,南京市过去4年查办“村官”职务犯罪案件44件50人,被查办“村官”主要集中在城乡结合部。
据南京市检察部门最近发布的《“村官”职务犯罪预防调查报告》,2009年至2012年,南京全市查办“村官”职务犯罪案件44件50人,其中2009年6件7人,2010年8件8人,2011年16件18人,2012年14件17人。
据统计,被查办“村官”主要集中在城乡结合部,而七成多的“村官”是因征地拆迁而陷入职务犯罪泥潭。南京市检察部门提供的报告分析说,城乡结合部处于城市扩张最前沿,征地拆迁和基础设施建设成为该区域的工作重点,被查办的大部分“村官”正是在协助政府征地拆迁和工程建设的过程中,利用“以地生财”的“区位优势”和“发展良机”,大肆受贿或贪污补偿款、工程款。
报告介绍,总体来看,村官职务犯罪主要集中在侵财型犯罪,与财物密切相关。涉及贪污贿赂犯罪49人,滥用职权犯罪9人,有20人触犯2-3个罪名,以“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犯罪和以“非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犯罪并存。
报告还说,“村官”职务虽小,甚至没有行政级别,但职务犯罪涉案金额并不小。完善村级财务监管制度,以征地拆迁和涉农惠民项目为焦点,加大对“村官”职务犯罪风险领域的行为监督和管理,提高“村官”防腐拒变的能力十分迫切。
(来源: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