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是办了案就负责一辈子,哪怕当事法官已经提拔、调离、辞职或退休,发现错案就问责到底。”张立勇说,最严重的要追究刑事责任,这样法官会更谨慎。而在过去,虽然最高法也有追责的相关规定,但操作难度较大,一些错案发现较晚,导致责任追究长期搁置,实际上是免除了错案责任。
2012年3月实施错案责任终身追究制以来,河南全省法院共追究错案责任10人,其中就包括舆论聚焦的“眼花”法官。根据所承担责任不同,分别给予行政警告、行政记过、移交司法机关等处理。不久前的民意测评中,法院工作群众满意度由5年前的84.5%提高到目前的93.59%。
每个硬币都有两面,对错案责任终身追究制的质疑之声也存在。“办案可能面临牢狱之险,这种‘紧箍咒’是否会影响法官积极性?”“承认错案是不是对法官权威的伤害?”
“法官只要公正审判了,就完全不用有心理负担。”清楚错案责任终身追究制来龙去脉的王宏昌介绍,考虑到错案追究的后果严重,有时甚至会影响法官的职业生涯,在错案标准的界定上十分严谨慎重,既要防止法官违法、枉法去办错案,同时又保护法官依法独立行使裁判权。
“终身问责其实是对法官的一种保护。”王宏昌解释说,过去是案件一进门紧接着说情的就到了,法官压力非常大,现在基本不用有此顾虑。王宏昌说,错案责任终身追究制对法官是一种解脱,也有助于公正处理案件。
中国法院面临的普遍现状是案件数量多,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供的资料显示,河南每年要处理各类案件50多万起,法官办案压力大,一定程度上出错不可避免。相关人士认为,承认错案并予以纠正正是为了维护司法公信力,知错不改才是对公信力的伤害。
试水错案责任追究的不只是河南,湖南、辽宁等地陆续也在进行类似制度的探索。法官面临入狱之险可能只是引子,随着一批冤假错案的纠正和重新审理,中国正走向“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的道路上。
·王书金:聂案我干的 公诉方:凶手不是你
·不是"眼花"是枉法--河南"眼花法官"事件追踪
·河南“眼花法官”判错案遭逮捕 院长连带被记过
·网曝实名举报:上海一中院再现“眼花法官”(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