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了”之门已关闭
医闹将被现场制止
本月开始,一万元以上的医疗纠纷赔偿必须通过第三方进行
“医疗纠纷‘私了’的大门已关闭!”王辉说,6月1日起开始正式施行的《广东省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办法》明确规定:“1万元以上纠纷不能私了”。据介绍,目前在广东,患方诉求万元以上的医疗纠纷约占纠纷总数的80%-90%。
“该办法有积极正面意义。”王辉说,之前一些严重医疗差错或事故被医院以“私了”形式遮掩,该办法“封杀”了这种做法,有利于卫生行政部门对医疗机构进行监督管理。
按照该办法,以后一万元以上的赔偿,都必须通过第三方进行,即只能通过医调委、卫生行政部门或法院诉讼等常规途径进行。
同时《办法》对医闹行为也有严格规定:患者及其近亲属和其他关系人,假如出现“聚众闹事、围堵医疗机构,强占或者冲击医疗机构办公、诊疗场所或在医疗机构焚烧纸钱、摆设灵堂、摆放花圈、违规停尸、拉横幅、张贴标语或大字报,以及散发传单等”行为,可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依法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当出现上述行为时,公安机关必须制止,将相关人员带离现场,使医疗机构秩序得到恢复。(记者夏杨、实习生康若璧、通讯员林鹏程)
(来源:羊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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