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日,嘉林花园业主王先生在北京市纪委监察局来访接待室,递交材料反映邻居违建。新京报记者 尹亚飞 摄
6月3日,北京房山区芭蕾雨悦都小区内,随处可见违建的玻璃“阳光房”。新京报记者 王叔坤 摄
“冻结”程序
1 城管发函
对违建房屋,城管执法部门查实后,将书面发送一份《关于协助暂停办理房屋登记和提供房产登记信息的函》,通知区县房管部门暂停办理违建房屋的产权登记、抵押等手续。这份函上,城管部门将注明违建房屋所在小区地址及名称,以及其门牌号。并请房管部门协助暂停办理该房屋的初始登记、转移登记和抵押登记等手续。同时还注明暂停期限。
2 房管接函
区县房管部门接函后,立即暂停办理该房屋的登记手续。
3 反馈城管
房管部门向城管部门发送一份反馈函,其中注明该房屋的相关产权登记信息,如房屋所有权人、身份证号码、房屋坐落、产权证号、建筑面积、规划用途等。
4 通知拆除
房产登记等手续被冻结后,执法人员将直接通知业主,指挥部也会定期将被冻结登记手续的房产在媒体上公布,要求业主主动与城管部门联系拆除违法建设。
5 解除“冻结”
待到违法建设拆除后,城管执法部门将书面通知区县房管部门,取消房屋产权登记等限制措施,解除“冻结”,这栋房屋才能重新进行抵押、产权登记等业务。(记者 马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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