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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将首聘6名聘任制公务员 年薪不低于20万【2】

2013年06月04日06:58    来源:新京报    手机看新闻

  ■ 追访

  考核不合格将解聘

  据介绍,机关与拟聘人员将按照双方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书面聘任合同,确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首批聘任合同期限为2年至3年,试用期为3至6个月。聘任人员将依据岗位职责和工作目标,进行绩效考核,包括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其完成聘任合同确定的工作任务情况,考核不合格的将被解聘。

  此外,按照规定,如果聘任制公务员未经批准在其他单位兼职的;患病或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的;因订立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经双方协商,未能就变更聘任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等情形之一的,机关均可单方面解除聘任合同。

  如存在试用后不符合聘任条件的;聘期内年度考核不称职或有两年为基本称职的;旷工或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5天,或一年内累计超过30天等情形之一的,机关也应解除合同。

  ■ 专家观点

  专业性强岗位适用聘任制

  “北京尝试公务员聘任制,具有示范作用和积极意义。”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汪玉凯表示,按照发达国家的经验,聘任制公务员的比重是在不断扩大的。其积极意义在于打破了传统公务员终身制“铁饭碗”,建立了流动机制,相当于借鉴了市场化管理模式。

  而且,随着社会发展,对政府专业化要求不断提高,在某些专业领域,一般公务员不具有相应的专业背景,很难胜任。但他认为,并不是所有岗位都适合“聘任制”,主要是两类岗位比较适用,一是专业性强的岗位、二是执行类非决策性岗位。

  他解释,聘任制公务员的流动性强,能够体现岗与人的双向选择,有助于保持公务员的整体素养。但是,如何平衡“临时性”公务员的积极性,使之能与一般公务员融合,并且制定合理的绩效管理方案,还应进一步探索。

  他建议,北京可以从小范围试点,随着聘任制范围扩大,数量逐步增多,制度也会不断健全。政府可制定公务员聘任制的细则,对聘任、管理、考核等规范进行明确。新京报记者 温薷

  ■ 提示

  ●此次招聘分为报名、资格审查、考试测评、考察、体检、公示、审批、办理聘任等环节。对符合聘任职位条件人选少的职位,经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可从符合条件的人员中直接选聘。

  ●报名时间从今日起持续至6月24日,具体事宜可登录北京组工网、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北京市人事考试网及相关招聘单位官网查询。(记者温薷)

(来源: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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