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监督手段上,王岐山的讲话中还提出,中央巡视工作要关口前移,“下沉一级”了解干部情况,抽查领导干部报告的个人有关事项,提高巡视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分析称,由执行“自上而下”监督的巡视机构来抽查领导干部的报告事项,可以对领导干部起到震慑。
但是在任建明看来,中央巡视组对于领导干部报告事项的抽查效果还有待观察。“因为按照规定,中央巡视组监督的对象,是很明确的,主要就是省部级领导干部。抽查领导干部的报告事项,虽然能得到很重要的一个信息来源,但是遇到的干扰肯定很多,抽查真实性的核实还是很困难。”
“怎么样能够保持这种监督能够切实奏效,巡视组在地方是否能了解到真实的情况,听到最真实汇报,这才是监督和抽查的关键。”刘长敏也表示,无论是抽查官员个人报告事项还是巡视制度本身,自上而下的监督都要需要更加周全细致的制度设计。
“钦差”何时不神秘? 巡视效果需监督体系完善
在舆论关注中共巡视制度的变革与推进之际,在中国的网络上,中央巡视制度能否成为“反腐利器”也被网友讨论。
有网民建议,中央应适时公布一些中央巡视组发现后及时查处的案件,应公开中央巡视组的驻地和联系方式等,增加巡视工作的透明性,让“钦差”更接地气,获得很多“老虎”和“苍蝇”的线索。
其实,《巡视工作条例(试行)》中已经有规定,“被巡视地区应当通过当地主要新闻媒体公布巡视工作的监督范围、时间安排以及巡视组的联系方式等有关情况。” 在王岐山17日的讲话中,也要求“密切联系群众,拓宽发现问题的渠道和途径”。
但是在一些专家看来,这一点落实的并不是很好。“目前,在公开方面巡视制度的落实中还存在一些不足,需要改进。比如,为了加强整个制度的问责机制,巡视报告至少要在一定程度公开,因为公开是建立问责机制非常重要的因素。”任建明称。
任建明表示,巡视制度是中国整个反腐制度体系的一个环节,这个制度运行效果的好与坏,还要取决于整个权力监督体系的完善。
“中央巡视工作组的人员不多,但是中国的纪检监察机关有几十万人,如果都能做到雷厉风行,发现问题后,第一时间出击,人们相信你,敢于举报,这样腐败问题就能解决在基层,就能达到惩防效果。”
任建明称,目前巡视制度的存在就是因为现有监督体制的不顺畅,因此,“不能指望巡视制度在根本上解决问题,因为它还是受制于目前的整套监督体系。”
刘长敏也表示,从长期来看,巡视制度还应探索与一些基础性的反腐制度相衔接,巡视工作可以起到警示和威慑效果,但是加强制度反腐的体系建设,还需形成监督合力,构筑防腐天网。(记者 阚枫)
(来源:中国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