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
构成单位行贿罪认罪悔罪获轻判
据了解,反贪局在侦办财政部官员陈柱兵涉嫌受贿一案中,发现了山东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房某有涉嫌单位行贿的嫌疑。于是,反贪局工作人员于2012年12月12日电话通知房某到院接受审查。房某于13日到达后,拒不供认其通过卜凡金向财政部官员行贿30万的行为,反贪局于当日以房某涉嫌单位行贿罪对其立案侦查。
此案开庭时,房某表示认罪。他的辩护人希望法庭能从轻判处房某并对他适用缓刑,同时还提交了房某的病历。
法院经过审理后认为,房某作为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为其所在单位谋取不正当利益而行贿,已经构成单位行贿罪。根据房某犯罪的事实和情节及当庭认罪悔罪的态度,法院认为可以对他从轻判决并宣告缓刑。最终法院以单位行贿罪判处房某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
据记者了解,在管理物联网专项资金期间,陈柱兵和卜凡金,共向包括房某所在的四家公司索要好处费,总计310万元。另外陈柱兵还利用管理物联网资金的便利,单独或伙同他人获得了55万元。
(记者 孙思娅)
(来源:京华时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