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真贯彻依法治军、从严治军是强军之基的重要思想,根本在于进一步转变思想观念、领导方式和工作作风
贯彻落实依法治军、从严治军是强军之基的重要思想,既是一项综合性很强的系统工程,又是一项需要实干苦干的长期工作,有赖于全军上下、各个方面的共识、魄力、恒心和韧劲。当前,尤应抓好思想观念、领导方式和工作作风的转变。
确立法治观念,就是要注重发挥法治在部队建设和管理中的重要作用,在想问题、干工作、办事情时,头脑中有法律这根弦,做到学习法律、相信法律、执行法律、维护法律,尊重法律权威,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绝不允许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各级领导干部应努力养成决策依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思维方式和定力,增强依法开展工作、完成任务、管理部队、推动发展的自觉性。
坚持把依法指导和开展工作作为我军基本的领导方式和方法,加快实现从主要依靠习惯、经验到主要依靠法规制度指导和开展工作的转变。各级领导机关在部署本单位全局性工作、组织完成重大任务、研究解决部队建设的重大问题时,要更加注重发挥法规制度的引导、规范和保障作用,多强调按法规制度办,不能抛开法规制度另说一套、另搞一套;要把思想和工作的注意力从侧重于管具体事务、管具体人,转到侧重于管建章立制、管法规执行、管对违法行为的监督检查上来,使领导机关从繁琐的日常事务、低效率的文山会海中解脱出来,集中精力谋全局、抓大事。
抓依法治军、从严治军,要靠扎扎实实、坚持不懈的工作落实,要靠讲实话、报实情、办实事、求实效的务实作风。要针对不同情况、不同事项、不同对象,把依法治军、从严治军工作做精、做细、做深,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防止依法治军、从严治军漂浮化、空洞化。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应带头落实军委关于加强和改进工作作风的各项法规制度,对法规制度要求做到的,领导干部应首先做到,对法规制度明令禁止的,领导干部应带头不做,以身作则带动部队形成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把大力改进作风与大力加强依法治军、从严治军紧密结合起来,以加强依法治军、从严治军推动思想和工作作风进一步转变,以良好的思想和工作作风保证依法治军、从严治军进一步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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