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考试,不管是国考还是省考,已成为近年来最热门、最受关注的考试之一。今天,与公务员考试有关的一篇报道,再次成为网络关注的一大焦点。一考生用6个IP地址虚报112人,因恶意报名违纪被禁考5年。据悉,这是江苏省查处的首例公考“刷人数”恶意报名案。针对这起事件的始作俑者,截至目前公安机关尚未对其作出任何处罚。
“他一个人缴了112个人的费”
今天下午,记者来到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这一事件进行采访,该局公务员考试录用处处长张士凯证实了此事,但不愿意透露涉事人员王某的详细信息。
“今年国考,我们的确和公安部门查处了这样一起案例。这个考生不仅利用他人的身份证号虚报了112个人,而且还缴了112个人的费。”张士凯告诉记者。
据介绍,今年南京市公务员招考报名过程中,南京市人社局通过对网上报名监控发现,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科办员02职位报名情况异常,不仅出现相同IP地址同一时段大量报名,而且在支付平台利用银行卡通过同样IP地址集中时间段缴费。截至报名缴费结束,该职位共有222人报名、117人缴费。
“我们通过排查筛选发现,共有112人次通过6个IP地址登录注册报名信息。通过分析并与公安部门联合行动,锁定了考生王某。经公安部门约谈,王某承认了自己报名的行为。”张士凯说。
根据《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第五条的规定,江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对考生王某的违纪行为作出了取消本次报考资格和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意见。
据张士凯介绍,除了王某以外,南京市人社局还处理了6例“身份证被他人冒用,自己想报名却无法注册”的投诉。
“违规报名导致考录资源浪费”
据张士凯介绍,公务员考试违规报名的现象近几年来一直存在。那么,考生违规报名会有哪些危害呢?
“首先是造成了报名的不公平。考生原本可以根据真实的报名情况来选择自己报考的职位,但是,一旦有考生违规报名就会导致某一职位报名人数虚高,从而令本想报考该职位的其他考生望而却步。”张士凯说。
其次,影响了招录单位对人才的选择。正常情况下,一个职位的报名人数越多,那么这个单位的选择面就越广。“但是如果出现违规报名而让其他考生不敢报名的话,便会导致招录单位在狭小的范围内做有限的选择。”
“还有一个危害是令人非常恼火的,那就是对考录资源是极大的浪费。就以查处的考生王某恶意报名案为例,他虚报了112个人,那么我们的工作人员首先要对这112个人的报名资料进行一一核实,其次要准备112份试卷,还要准备112个人的考场。”张士凯说。
道德滑坡还是利益驱动?
“我们一直在加大对违规注册、报名特别是恶意报名的打击,但是,有些时候真正查处起来比较困难。”张士凯无奈地告诉记者,比方说,有考生到我们这里来举报,说自己的身份证被别人冒用注册报名了,我们目前能采取的措施也就是取消非法注册。“要想查到非法注册的这个人,非常困难。”
“如果没有人到我们这儿来举报,那我们很难核实这个人是否是冒用他人信息注册报名,因为这种注册报名很隐蔽。”张士凯说,他注册的名字、身份证号都是真实的,编造的学历等信息也都与报考职位要求符合,只是他用的所有信息都不是自己的。“如果没人举报,我们不可能认定他是违规注册报名,没有理由不让其注册报名。”
对于违规注册报名屡屡发生的原因,张士凯说:“我们一直都倡导考生诚信报考,不要弄虚作假。但有些考生就是违背了诚信原则。说到底,违规注册报名还是道德问题。”
南京市社会科学院城市发展研究所所长朱未易对这一观点并不认同。“这个社会有很多不道德的现象,比如官员腐败、企业生产假冒伪劣产品等。就公务员考试违规注册报名这一行为而言,我觉得不能单纯地归结于道德问题,而是要在不道德之后加以追问,原因在哪里?”
“我觉得道德问题只是表象,实际上是利益驱动所致。考生违规注册报名,造成某一职位报名人数虚高的假象,目的就是吓退其他考生,让他们不敢再报这一职位,从而给自己创造更大的录取机会。这就是利益驱动使然,就是追求利益最大化。”朱未易说。
一位法律界人士则认为,王某的行为有十分典型的欺诈性质,也恶意影响和干扰了国家机关正常工作秩序。一旦冒用行为得逞,获得了本应当通过公平竞争途径获得的利益,不仅应当追究其违规报名问题,至少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侵权责任,其他考生和考试机关可以采取相应法律措施启动诉讼程序维护权益。丁国锋 马超
(来源:法制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