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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典流言倒逼信息公开 加快立法催生发言人制度【2】

2013年03月25日08:52    来源:新京报    手机看新闻

  公开不是“洪水猛兽”

  “大家担忧信息公开,把其当做‘洪水猛兽’,怕一公开就乱了。”周汉华回忆,2003年之前,信息公开还是很敏感的问题。

  “记得2002年,央视新闻调查做了期特别节目,取名‘你有权知道’,结果审片人没看节目,光看这5个字,就给毙了。”周汉华说,上世纪90年代末,他刚接触“信息公开”课题时,名字都不叫“信息公开”,而是“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与管理”。

  卫生部原副部长殷大奎曾主管公共卫生及传染性疾病防治,3月22日他回忆,SARS前,对于突发性疾病的信息,卫生部门一般采取“内紧外松”的政策。

  首次有关北京“非典”疫情的官方报道,出现在2003年3月26日。新华社援引北京市卫生局消息称“非典得到有效控制,病源没有向社会扩散。”

  实际上,北京接诊“非典”患者始于当年3月初,从山西来的病人短期内相继病故。302医院10余位医护人员受感染。

  公安部前新闻发言人武和平在《打开天窗说亮话——新闻发言人眼中的突发事件》一书中说,“长久以来,对突发灾难和社会负面事件,往往是‘多做少说’,有时还‘只做不说’,时常‘开门讲成绩,关门说问题’”。

  “打开天窗说亮话”

  信息封闭,疫情在发展。

  2003年3月27日,世卫组织宣布北京为疫区,并在4月2日发出旅游警告。

  4月3日,时任卫生部部长张文康在国务院新闻发布会上宣布,“非典”已得到有效控制,“在中国工作、生活、旅游都是安全的”。

  301医院退休医生蒋彦永通过电视听到张文康这番话“很愤怒”,决定写信告知媒体自己了解的真实信息。4月8日,《时代》杂志采访蒋,并在当晚将内容上网。

  次日,北京被举世关注。

  中国社科院新闻与传播研究所研究员闵大洪,后来在论文中回忆,当时信息不公开导致SARS蔓延等评论纷至沓来,“中国政府承受巨大的国际压力”。

  一周后,中共中央召开政治局常委会,胡锦涛强调任何人不得隐瞒、谎报疫情。4月19日,温家宝警告,所有不报或瞒报感染病例的官员,都将面临严重后果。

  分水岭随后出现。

  4月20日,时任卫生部长张文康、北京市长孟学农被免职。卫生部副部长高强公布北京确诊非典339例。

  此后,从2003年4月26日到6月24日,60天里每到下午4点,中央电视台直播卫生部“每日疫情通报”。毛群安等三名发言人轮流主持。

  “过去我们对信息公开有恐惧,总觉得公开了,是不是老百姓就很恐慌、社会不稳定。但事实证明,信息公开反而有益于稳定人们的情绪。”3月21日,SARS时期“临危受命”出任卫生

  部新闻发言人的毛群安回忆,“这坚定了我们的信心,以后遇到类似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还是要信息公开。”

  催生新闻发言人制度

  “一场危机,成为变革的机遇。”公安部原新闻发言人武和平这样评价。

  “在SARS之后,‘内紧外松’的观念有些变化,更主动地对于传染性疾病采取公开态度。”殷大奎3月22日回忆。

  在武和平看来,抗击“非典”的意义已远远超过其成功本身,“因为它悄然引发了一场脱胎换骨的革命,实现了突发事件信息从‘基本不说’到‘一定要说’的历史性跨越。”

  是“非典”这个病菌倒逼,所产生的强大反作用力,催生新闻发言人制度在中国大地“呱呱降生”。

  2003年9月22日,国新办在北京顺义举办第一期全国新闻发言人培训班。这批学员被称为“黄埔一期”,毛群安即是其中之一。

  第一期培训班结束时,国新办有关负责人对媒体表示,增加政府工作透明度和加强新闻发布工作是国内期待、国外关注的大事。

  这位负责人说,“非典”让大家更加感觉到让老百姓有知情权,政府信息的公开透明非常重要。

  在SARS期间,国新办一共举行了八场新闻发布会。这个时期,北京、上海、广东、四川、吉林、深圳等地,也纷纷建立起新闻发布模式。

  “非典”过后,国内新闻发言人制度全面铺开。

  据报道,至2010年底,中央13个部委、31个省(市、自治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党委,都已设立了新闻发言人,并建立起新闻发布制度。

  加快立法进程

  SARS结束后的两年,全国各地涌现出信息公开地方立法热潮。

  据周汉华统计,2004至2005年,全国有308个地方制定了相关法规。他认为,这是“非典”加速政府信息公开立法的具体表现。

  2008年5月,《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确立了“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

  周汉华说,条例起草过程中一直坚持这一原则。

  条例实施后,政府主动公开的范畴拓宽至各个领域。而公民申请公开的内容也逐渐扩展,诸多案例见诸报端。如律师李劲松申请多个中央部门公布“三公”数据等。2012年,一名大二学生要求公开“表叔”、陕西安监局原局长杨达才2011年度工资,也被社会高度关注。

  2012年12月,《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5周年,北京大学举办的“信息公开与政府创新”研讨会上,有专家评价中国政府网站的可用性和内容丰富度在显著提高,在主动发布信息的同时,各地、各部门及时受理信息公开申请的要求,在一些领域取得重大突破。

  学者们同时认为,信息公开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中国政法大学教授马怀德指出,公开的尺度还不够宽,法律保障还不够完善。

  作为多年研究政府信息公开的专家,周汉华坦言,“尽管目前已经有了国家法规,但距离真正的阳光政府,还有比较远的距离。”

  他认为,正是当年的“非典”风波,“暴露出我国政府信息资源管理严重滞后不足,也使公众对政务信息公开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周汉华说,信息公开的意识影响着决策者和执行者的思维方式,“过去是规定公开才公开,现在是没有例外即公开。”

  □新京报记者 刘刚 北京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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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贾玥、段欣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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