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国关于老年人的养老、医疗保障等政策碎片化严重,十多个部委都可以出台政策,同样是城市老年人群,有退休和离休之分,在退休的人群中,由于退休前的职业、身份等不同,退休政策包括退休金差别很大。同样是医疗保险,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由社会保障部门主管,“新农合”由卫生部门主管,由于医疗保险实行省级统筹,因此不同省的老人所能报销的比例也不同。老龄政策中存在如此多的不公平和不均衡给老年人带来诸多不便,也固化了城乡二元结构。
另外,已经出台的老龄政策内容本身也存在不少问题。目前虽然有新修订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但是缺乏相应的实施细则,以及养老保险、老年医疗保健、老年福利等方面的配套法律法规,使《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许多规定显得过于原则化,只能是宣示、倡导,不具有可操作性。
报告建议,老龄政策首先应该明确老龄服务所遵循的规范和标准,如老年人家庭服务的培训要有什么样的内容,达到什么样的水平才能上岗,如何防范风险,出现问题和纠纷如何解决等,都需要有明确的规定才能够保证服务者和服务对象双方的合法权益,有些老龄基本政策和具体政策之间,以及老龄具体政策之间存在不一致的内容,也需要及时修改和完善。(王亦君 关尔佳)
(来源:中国青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