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龄政策碎片化严重
报告认为,当前,中国老龄政策规范和调整的领域主要局限于老年人的供养、医疗保健、照料服务、精神文化生活、权益保障等有限的几个方面,老龄政策似乎就是“老年人的政策”。设立相关政策的背景大多是处于形势发展到迫不得已才匆忙出台一个政策应对,缺少前瞻性和全局观,也缺少统筹意识和统筹制度性设计,使得老龄政策处于“救火队”的状态。党的十八大报告已提出要“大力发展老龄服务事业和老龄产业”,但目前还没有独立的老龄产业政策,与老龄产业相关的政策散落在与各种企业有关的政策文件中。像民办养老机构的土地优惠政策、税收优惠政策、水电费优惠政策等分别由国土局、税务局和水电公司等执行,实际上有的部门执行,有的部门不执行,为此而扯皮的事情并不少见。
从2012年出台的涉老政策文件看,当前国家层面的老龄政策主要局限于部委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层面,上升到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层面的很少。目前上升到国家法律层级的只有新修订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绝大部分老龄政策在形式上以“通知”“意见”“决定”等规范性文件的形式出台,这些文件的效力较低,导致政策的贯彻实施难以达到预期效果。
报告认为,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国家战略在整个老龄政策体系中属于最高层次,具有提纲挈领的作用,同国家其他领域的发展战略一起共同构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战略。但现在中国应对人口老龄化在物质、文化、制度特别是组织体系和体制机制等方面的准备仍很不充分,主要体现在老龄政策缺乏顶层设计,新修订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规定,“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是国家的一项长期战略任务”,这一规定应当体现在国家老龄法规政策的顶层设计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