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销临汾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特勤大队对王喜保的处罚决定书。”2013年1月18日,山西省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就市民王喜保状告临汾市交警支队特勤大队“处罚程序违法”一案作出终审判决。
“值了!”站在原告席上的王喜保长吁一口气。
2012年5月,山西省临汾市民王喜保驾车在临汾市区街道上逆行,被当地交警支队特勤大队的一名协警查扣,并出具了一张200元的罚单。但较真的王喜保却认为交警支队特勤大队“程序违法”,将后者告上了法庭。
王喜保说,他打官司不是为了这区区200元,要争的是这个“理”。
协警开出高额罚单
“我以前开车从来没有被罚过,真的。”王喜保是一个有20多年驾龄的60岁老司机,现在拿的是A2驾照,他对自己从未领过罚单的纪录非常看重。
2012年5月10日10时30分,王喜保开车驶出家门。家门口的小街是单行线,只能由北向南行驶。而就在家北边不到100米处,就是一个十字路口,可以拐进市区主干道。平时王喜保的驾车路线都是出门后先由北向南行驶绕一圈再驶上主干道。那天,他出门时已是10时多,路上车不多,他选择了逆行,右拐由南向北而行。
刚行驶了不到50米,王喜保就看到了路边出来一个交警模样的人,心想真是“有点儿背”。他知道自己逆行是违规行为,满脸堆笑向警车跑去,刚到跟前,那人伸手递过来一张“公安交通管理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上面写着“罚款200元”。
王喜保极力保持着笑脸,和开罚单的人开玩笑说,“太贵了点吧……”那人没有听他接下来的话,一句“就是要罚款”后,将罚单递到他手中要求签字。
王喜保觉得这样的执法是不是“变了味”,交警的目的是维持秩序,纠正违法,而现在似乎变成了“一切都是为了罚款”,尤其是自己这次违章处理时,交警既没有告诉他根据哪条哪款作出的处罚,也没有听他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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