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程序”不能成“闭门决策”挡箭牌——深圳市政观海栈桥工程建设三年仅打桩遭质疑--时政--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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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程序”不能成“闭门决策”挡箭牌——深圳市政观海栈桥工程建设三年仅打桩遭质疑

2013年01月31日12:10    来源:新华网    手机看新闻

  新华网深圳1月31日电(记者王攀、赵瑞希)在不久前结束的深圳两会上,深圳市政协委员李毅的“愤怒一举”将开建近3年的深圳湾南北观海栈桥工程推到了舆论“聚光灯”下。

  举着自己拍摄的照片,李毅大声质疑:“几千万元花了,就打了几根桩,当这是老百姓家搭鸡窝吗?”

  按照2009年完成的工程招标方案,这座本来应该在2012年底完工、可供深圳市民欣赏海景、远眺香港的美丽栈桥,直到现在仍然只是几根孤零零伫立在海湾中的巨大桥桩。而这一切,据称都是“符合程序”的。

  开工后发现不妥重新设计

  “建设一座观海桥本是一件很好的事,我很期待,计划用镜头记录这个美好工程。可拍了几个月,发现工程突然停工了,究竟是什么原因,根本没有一个明确说法。”李毅说。

  在遭遇政协委员、人大代表和社会舆论强烈批评多日后,深圳市建筑工务署29日就深圳湾滨海休闲带南北观海栈桥建设情况举行了新闻发布会,首次回应:承认总投资近3000万元的市政工程“前期准备工作中存在论证不足等问题”,先后两次停工。有关人员也做出了“吸取教训”的姿态。

  据该署副署长刘志达介绍,2008年和2009年,栈桥工程项目分别通过了整体设计和桥梁专项设计的两次专家论证会,形成了现有的设计方案。设计单位据此完成了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然而,在2010年3月开始桥梁工程建设后,却在当年5月和2012年9月两次停工,“现在仍基本处于停工状态”。

  刘志达否认了舆论此前披露的栈桥第一次被“叫停”的原因是“规划违法”的说法。他说,初始设计方案中栈桥距离深圳湾大桥最近距离为162米,但由于修建栈桥只需打桩,不涉及《公路法》提及的“挖砂、采石、取土、倾倒废弃物、爆破”等行为,因此并未违反《公路法》不得在200米以内施工的相关规定,也不会影响深圳湾大桥的安全性。

  “但为了确保深圳湾公路大桥的绝对安全,在南北观景栈桥尚未开工建设的情况下,深圳市政府研究决定暂缓深圳湾大桥上、下游200米范围内所有工程的施工建设。而调整优化后的设计方案14个月后才得以审批通过。”刘志达说。据称,第二次停工则是因为承包商因工程量增加等原因提出终止合同。

  对此,深圳市福田区人大代表朱秀兰表示,市政工程立项需慎重,要有充足的调研设计周期,不能急于上马。深圳市政协委员安邦强说:“深圳湾大桥由深港两地政府共同投资建设,香港政府负责的那部分工程虽然开工晚,但竣工却更早。这证明‘磨刀不误砍柴工’,前期准备工作没做好,才耽误工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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