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腐成国企第一大犯罪类型 专家呼吁改善制度不公--时政--人民网
人民网>>时政

贪腐成国企第一大犯罪类型 专家呼吁改善制度不公

2013年01月29日12:51    来源:人民网    手机看新闻

人民网北京1月29日电 (记者 刘茸)近日举行的“2012中国企业家犯罪报告发布暨刑事法律风险防控研讨会”上,本网记者采访了中国犯罪学会常务理事、北京工业大学法律系主任张荆教授,他认为,企业家犯罪与制度环境关系密切,应着重改善制度环境,以抑制和预防企业家犯罪。

记者:近年来我国企业家犯罪是否呈上升趋势?

张荆:关于企业家犯罪,我国缺少官方权威的统计数据,学者们一般是从报纸和网站公布的个案进行累计统计,因为不是所有个案都会在媒体上公布,所以统计不全面,但是个案的累计和分析具有研究价值。

对于企业家犯罪的累计统计分析起始于陕西省律师王利荣先生,他从2009年开始每年出一份研究报告,去年北京师范大学中国企业家犯罪预防研究中心成立后,组织高校及研究院所的专家学者进行更加全面、系统研究分析,使这项研究更具权威性和可持续。根据王利荣律师的统计,2009年媒体刊登的企业家犯罪案件95起,2010年115起,2011年201起,2012年306起,北师大对2012年媒体刊登的企业家犯罪案件统计为245起,这些数据一方面说明媒体和读者对企业家犯罪的关注度在提高,另一方面也可以推定,企业家犯罪在逐年增加。

记者:企业家犯罪与其他类型的犯罪,如街头犯罪,有什么区别?

张荆:企业家犯罪是“白领犯罪”( White-Collar Crime)的一种,1939年美国犯罪学家苏哲兰首次提出这一概念,世界各国的研究起步都很晚,而且70多年来研究进展缓慢,人们似乎更热衷对盗窃、抢劫、强奸等街头犯罪的研究,在考察街头犯罪的原因时,我们会研究犯罪者成长的家庭环境、学校教育和社会环境,发现他们大多来自结构性破损或功能性家庭、在学校学习成绩差,经常逃学,中途辍学,学历低,在社会上有不良交友,社会地位低,有反社会倾向等等,这些因素都具有规律性。

但是,白领犯罪中这些因素似乎都不存在,比如,从这次北师大发布的《2012中国企业家犯罪报告》看,犯罪企业家大都接受过良好教育,可以推测他们有良好的家庭背景,大专、本科及研究生学历者高达64.5%,企业家本身有很高的社会地位,受到社会的普遍尊重,而且企业家犯罪者中7.4%的人还是全国、省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或获得市级以上荣誉称号者。因此,无法用街头犯罪的研究路经和结论去分析解释企业家的犯罪。

记者:您认为企业家犯罪的原因是什么?

张荆:企业家犯罪的原因千差万别,分析每一个个案都能找出其特殊的原因,但综合归纳分析,主要有三大原因:一是贪欲;二是信用的违反;三是制度环境的漏洞。

“贪欲”是一种贪得无厌的欲望,以近年来企业家贪污受贿为例,其数额逐年扩大,从最初的几万元,到几十万、上百万,2012年达到了上千万。《2012中国企业家犯罪报告》公布数据显示,国有企业家2012年最高受贿金额4747.99万元,全部受贿案中每案平均犯罪所得43.7万元;贪污犯罪最高金额为6500万元,每案平均犯罪所得190.4万元。

分享到:
(责任编辑:常红)




24小时排行 | 新闻频道留言热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