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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署回应“屡审屡犯”
审计范围对象相对固定 容易造成“老问题”的感觉
目前有一种说法,认为对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力度不够,很多问题都是“屡审屡犯”,公众对此已经出现“审丑疲劳”。审计署有关负责人昨天回应表示,屡审屡犯,成因复杂,总体来说审计发现的绝大多数问题得到整改。
审计署有关负责人说,据统计,2008年以来,针对每年《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中反映的问题,有关部门和地区通过上缴国库、归还原资金渠道、补征税款、调整会计账目、采取资产保全等方式整改4500多亿元,挽回和避免损失300多亿元,纠正违规用地120多万亩;有约2000人被依法逮捕、起诉、判刑或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客观上讲,确有一些问题屡审屡犯,这些问题成因复杂。”这位负责人解释,原因之一是,我国现行法规中明确规定了审计机关的职责、范围和对象,每年审计工作报告中涉及的审计范围和审计对象是相对固定的,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发现的问题类型与往年也有相似之处,这就容易给公众一种“老面孔、老问题”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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