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议的焦点集中在辅助性岗位如何界定。这次提交的草案规定:“辅助性岗位是指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
乌日图:这个主营是什么呢?是指的过去企业注册的时候,工商部门给你写的那个主营业务?还是指的现在企业自己确定的主营的方向?说不清楚。而且一个企业本身就是一个有机的整体,每个岗位和每个岗位之间都互为辅助。
草案还对劳务派遣用工数量进行限制,规定:“用工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一定比例,具体比例由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郑功成担心,确定用工比例反而不利于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
郑功成:如果我们管理部门拿出一个比例,这个单位没有用劳务派遣工,反而我要用现在这个修法本意,就是本来是要控制劳务派遣用工,结果搞得所有的单位都有一定的比例可以用劳务派遣用工。
乌日图委员也认为这一条款难以操作:
乌日图:在不同行业,用工数量是不同的,我们国家这两年劳务派遣用工不同行业数量也不同,全国这么多岗位、这么多行业、这么多地区,要制定出这么多不同的比例来,我认为这是很难做的事情,而且这不是控制劳务派遣用工的一种根本的途径和办法。
劳务派遣的同工同酬是保障劳动者权益的重要措施,虽然目前还存在一些理解和操作上的问题,但是平等劳动的原则却让人们感受到了进步的方向。虽然还有这样和那样的问题,平等劳动的曙光已经并不遥远。(记者侯艳 马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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