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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秘我国反腐机构:实施双规需具备三大条件【2】

2012年12月14日07:37    来源:京华时报    手机看新闻

  办理一件贪腐案件时,一般需要经过案件受理、初步核实、立案审批、调查取证、案件审理、处分执行等多道办案程序。

  承办案件的纪检监察室会对收到的材料进行登记编号,针对不同情况,提出是否初步核实的意见。初步核实要在立案之前。据了解,这个环节一般要在外围核查,最忌打草惊蛇,不能触动案件主要当事人和惊动核心人物。

  一旦经过核实确认有违纪违法事实,并需追究党纪政纪责任,决定进行深入调查,就将案件推进到了立案程序。“有违法违纪事实、并要追究责任”是立案的两个必要条件。批准立案后,会书面通知、通报被立案人和有关单位。

  接下来就进入到调查取证阶段,此时,将会有纪检监察机关迅速组织调查组,并确定组长。调查组的人员数量也根据案件复杂程度来确定。根据查处实践,近年来,许多干部的腐败问题已经不仅仅涉及经济问题,还有人事、生活作风问题,调查组也会随之设立分组负责不同领域的分工。调查组会根据调查认定的事实,出具处理意见。

  之后将移送案件审理室进行审核处理,通过审核后,确认涉嫌违纪干部犯有严重错误,将对其进行停职检查和暂停执行公务的决定。同时,为获得其他有效证据,便对符合条件的违纪党员实行“双规”措施。

  ■关于“双规”

  >>实施“双规”

  并非适用所有违纪干部

  “双规”被视为违纪干部倒台的重要标志。到底何为“双规”?

  中央纪委监察部教材编审委员会审定的《新编纪检业务教材》(以下简称“教材”)对此明确解释:“双规”措施是指纪检监察机关在案件检查过程中,有权要求涉案党员在规定时间、规定地点就案件所涉及的问题作出说明。

  从公开资料查询可得知,“双规”是纪检机关依据党内法规查办重要或复杂案件时,对涉嫌严重违纪党员采取的党内审查措施之一。“重要”“复杂”“严重”的相关字眼说明,并不是所有的干部违纪都能被“双规”。

  据了解,纪检监察机关在采取这一措施前也有三大判断条件。

  首先,已经掌握了涉嫌违纪党员的一些严重违纪事实和证据,至少可根据这些证据撤销其党内职务,但是仍有问题需要深入调查。也就是说,在这种情况下启动“双规”政策,说明被“双规”的干部肯定存在“问题”,已经具备撤销其党内职务及以上处分的条件。所以,这也解答了为何“双规”可以视为把党员干部“拉下马”的标志性程序。

  此外,纪检监察机关判断,涉嫌严重违纪的党员有串通行为,或有逃匿可能,或者有隐匿、毁坏证据以及其他妨碍案件调查的行为,也将启动“双规”。与此同时,重要涉案党员不如实提供情况并涉嫌严重违纪的也将成为被“双规”的第三种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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