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2月23日08:28 來源:人民網 手機看新聞 字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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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特大疾病救助對象“擴容”
為加快推進重特大疾病醫療救助,緩解因病陷入困境群眾的“不能承受之重”,2015年2月11日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擴大救助覆蓋面,逐步將低收入家庭老年人、未成年人、重度殘疾人和重病患者等納入救助范圍。
此外,這次會議還指出,要提高救助水平,對重點救助對象加大救助力度,對因病致貧家庭重病患者在起付線以上的自負費用給予救助﹔要突出救急解難,實行醫療救助經辦機構向定點醫療機構提供預付資金,確保困難群眾及時得到救治。
4月30日,國務院辦公廳轉發《關於進一步完善醫療救助制度全面開展重特大疾病醫療救助工作的意見》,要求各地要在2015年底前,將城市醫療救助制度和農村醫療救助制度整合為城鄉醫療救助制度。重點救助對象在定點醫療機構發生的政策范圍內住院費用中,對經基本醫療保險、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及各類補充醫療保險、商業保險報銷后的個人負擔費用,在年度救助限額內按不低於70%的比例給予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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