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1月24日08:23 來源:京華時報 手機看新聞 字號
辦公室裡設有接待室、休息室和洗漱間,超標嚴重,為了逃避檢查,湖北一局長竟採取設置“暗門”的方式“曲徑通幽”。湖北省紀委監察廳“每周一案——哪些紅線不能踩?”專欄近日通報顯示,這名局長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並被責令騰退超標准使用的辦公用房。
通報顯示,湖北一地市的正處級干部張某某,原辦公室面積為90余平方米,含有接待室、休息室和洗漱間。2013年9月,當地開展超標辦公用房的專項清理,擔任局黨組書記、局長的張某某搬到隔壁一間符合標准的辦公室,但同時設置一道暗門通向原辦公室。原辦公室雖然挂有“閱覽室”牌子,但沒有真正作為“閱覽室”向職工開放,只是擺放了少量書籍資料,實際使用人仍為張某某。
湖北省紀委介紹,《黨政機關辦公用房建設標准》中規定,市級直屬機關處級干部的辦公室面積標准為12平方米。而張某某作為一名黨員領導干部,辦公室面積遠遠超過規定標准,其中還包含有休息室、洗漱間等設施,違反了黨員干部廉潔自律的要求,也與共產黨員艱苦奮斗、勤儉節約的精神相悖,其行為應以違反廉潔自律規定行為定性。且在辦公用房清理整改過程中,搞虛假整改,欺騙組織、逃避監督,性質惡劣。
目前,張某已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並被責令騰退超標准使用的辦公用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