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1月02日15:26 來源:人民網 手機看新聞 字號
·違規關鍵詞:公車、公款消費、公款旅游
重慶市雲陽縣上壩鄉黨委書記王令雲因上壩鄉違規使用資金、違規購買公車受到責任追究。2013年9月,上壩鄉未報經上級主管部門同意,違規使用資金、違規購買汽車1輛,並以上壩鄉秀國馬鈴薯種植專業合作社的名義上戶,違反了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相關責任人員受到嚴肅查處。上壩鄉黨委書記王令雲因履行主體責任不力,2014年12月,雲陽縣紀委研究並報經縣委批准,給予王令雲撤銷黨內職務、行政降級處分。
鄭州市社會科學界聯合會黨組書記、主席趙君帶頭頂風違紀,致使該單位公款旅游、公款購買禮品等問題頻發,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行政降級處分。2007年1月至2013年6月,經鄭州市社會科學界聯合會(以下簡稱市社科聯)黨組書記、主席趙君批准,多次將其個人及市社科聯辦公室主任李明等工作人員因私出行、公款旅游等費用在市社科聯財務報銷,共計3.165萬元﹔2013年6月至10月,經趙君、許穎杰(市社科聯黨組成員、副主席)批准,該單位多次用公款違規購買禮品贈送有關專家和外地業務部門,花費4.9608萬元﹔將該單位工作人員赴西安和蘭州學習考察費用2.20623萬元以會務費名義報銷。趙君作為市社科聯黨組書記、主席,履行黨風廉政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不到位,致使該單位連續發生公款旅游、公款購置禮品等問題。2015年4月,鄭州市紀委給予趙君黨內嚴重警告、行政降級處分,分別給予許穎杰、李明黨內警告處分。
河南開封市鼓樓區區委書記魏培仕、紀委書記劉芳以及6名辦事處黨工委書記因副區長趙海宏等人以考察為名外出旅游受到責任追究問題。2014年12月,鼓樓區政府副區長趙海宏、區人大副主任馮栓記、區政協副主席劉軍民及該區6名辦事處主任、區工信局局長顧磊一行10人,借公務考察之機改變行程外出旅游。2015年2月,開封市紀委責成鼓樓區委作出書面檢查,對負有主體責任的魏培仕、負有監督責任的劉芳進行誡勉談話﹔鼓樓區紀委對負有主體責任的6位辦事處黨工委書記進行誡勉談話﹔趙海宏和其余當事人分別受到嚴重警告和黨內警告處分。
河南新鄉縣殘聯黨組書記、理事長許增民和紀檢組長牛成斌因單位違規使用公車受到責任追究問題。2015年2月6日下午,新鄉縣殘聯黨組書記、理事長許增民乘坐該單位豫GF2078公車到新鄉市殘聯開會。會后,許增民利用公車辦私事,並在新鄉市牧野路武陵煨珍煲飯店吃飯。2015年2月,新鄉縣紀委給予負有主體責任的許增民黨內嚴重警告處分,給予負有監督責任的牛成斌黨內警告處分,追繳車輛使用費用,責令縣殘聯寫出檢查,並在全縣進行通報。
遼寧丹東鳳城市白旗鎮黨委書記鐘玉峰履行主體責任不力,鎮黨委副書記、紀委書記俞浩和鎮黨委委員、紀委副書記趙志偉履行監督責任不力問題。2013年10月,白旗鎮召開黨政聯席會議,同意接受企業贊助款用於機關干部發放節日福利並實施﹔2014年6月,白旗鎮召開黨政聯席會議,同意接受企業贊助款用於組織機關干部旅游並實施。鐘玉峰作為白旗鎮黨委主要負責人,對上述問題負有領導責任,履行主體責任不力,構成失職、瀆職錯誤,給予黨內警告處分﹔俞浩和趙志偉參加相關會議,對接受企業贊助均未提出反對意見,履行監督責任不力,構成失職、瀆職錯誤,給予黨內警告處分。
浙江青田縣季宅鄉黨委副書記、鄉長葉玉勇因下屬違規報銷旅游費用問題受到責任追究。2013年10月,季宅鄉政府8名工作人員假借名義外出旅游,共花費人民幣20000余元,其中9000元旅游費用通過虛報“培訓誤工補貼”的形式向季宅鄉政府報銷,其余部分由外出旅游人員自行負擔。有關帶隊人員受到黨紀處分,相關人員均被責令退還違規報銷的旅游費用。季宅鄉黨委副書記、鄉長葉玉勇履行主體責任不力,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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