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09月15日10:14 來源:人民網 手機看新聞 字號
二、堅持問題導向,不折不扣把巡視意見整改落實到位
(一)“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落實不到位”方面。
1.針對“重業務輕黨建,‘兩個責任’落實和成效層層弱化”問題。
一是健全完善黨建工作體制機制。成立公司黨建工作領導小組,統籌協調推動黨建工作。著眼頂層設計和長遠規劃,研究制定公司《“十三五”黨的建設工作綱要》,明確了加強黨的建設的總體要求、工作目標、重點任務和保障措施。落實黨組(黨委)主體責任、黨組(黨委)書記第一責任和領導班子成員“一崗雙責”,層層簽訂年度《黨建績效目標責任書》。落實年度黨的建設和隊伍建設工作要點,扎實推進黨建目標任務落實。修訂《公司黨組會議管理辦法》,印發《關於進一步規范黨組(黨委)會議的通知》,規范公司系統各級黨組(黨委)工作。
二是狠抓“兩個責任”落實。制定《公司黨組關於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的實施意見》,把主體責任具體化制度化﹔制定《公司黨組紀檢組關於落實黨風廉政建設監督責任的實施意見》,強化公司紀檢組的監督執紀問責職能。公司主要領導約談了72名二級單位主要負責人,層層壓實責任。督促指導二級單位全部制定了落實“兩個責任”實施細則。建立落實“兩個責任”述職制度,二級單位定期向公司黨組報告履行主體責任情況、定期向公司紀檢組報告履行監督責任情況。
三是加強組織和制度建設。進一步明確黨組(黨委)負責人任職條件和選拔程序,配齊配強黨組(黨委)書記,未配備黨組書記的二級單位已全部配齊。推動45家二級單位成立黨建工作議事機構。完善了公司直屬黨委工作機構設置。修訂了《公司黨組中心組學習制度》《關於推進學習型黨組織建設的實施意見》《關於加強和改進基層黨支部建設工作的意見》等12項制度。
四是強化考核導向。牢固樹立抓好黨建是最大政績的理念,修訂《公司黨建績效考核實施細則》,加大黨建績效考核權重,把黨建工作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作為硬指標硬任務,與安全、經營和發展工作形成聯動,防止黨建工作層層弱化。研究制定《公司所屬企業黨組(黨委)書記述職評議考核實施方案》,總結6家試點單位經驗,今年在公司系統全面開展。建立黨建工作年初布置、年中檢查、年底評價的動態考核機制,組織公司系統各單位對2015年上半年黨建績效完成情況進行自查,抽查14家二級單位和基層企業,對發現的3個方面9個問題限期整改。對於抓黨建工作不力的單位,嚴肅追究黨組織書記責任﹔對發生違紀違法案件和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單位,取消評優資格,取消黨建考核得分,扣減領導班子績效薪金,實施“一票否決”。
2.針對“重點領域和關鍵崗位監督制約不夠到位”問題。
一是健全完善廉潔風險防控機制。在深入推進《廉潔風險防范手冊》常態化運行基礎上,全面排查“三重一大”決策、資金管理、企業並購、重大投資、項目招投標、設備採購、檢修和技改、燃料採購等業務領域方面的廉潔風險。新排查出廉潔風險點181個,新制定防控措施287條,做到廉潔風險防控全覆蓋無死角。
二是強化資金收支管控。建立資金賬戶監管系統,實時監控、在線審批,對所屬企業進行全覆蓋監管。實施更加嚴格的資金收支預算分類監管,對能交公司等巡視發現問題和資金周轉困難的9家單位納入特別監管單位,對資金收支預算實施按月審批、動態監控﹔對黑龍江公司、陝西公司等資金周轉狀況仍需高度關注的5家單位,納入重點監管單位,按月核定、動態跟蹤其資金預算﹔對其他二級單位,按季備案資金預算。
三是加強檢修技改項目立項。對項目可研的編制、審查和申報、審批流程進行了規范。項目立項實行集團公司、區域(產業)公司、基層企業三級管理,分別經同級領導班子集體決策,審批過程更加嚴格。其中單項投資1000萬元以上項目,除履行上述決策程序外,還必須經集團公司技術管理委員會按相關程序評審通過。
四是加強燃料採購監督管理。開展了燃料採購與管理領域風險排查,對計劃、價格、供應商、合同、驗收、結算等關鍵環節,制定了燃料採購管理監督和制約機制等8個方面的整改措施,有針對性健全完善了燃料管理制度。
五是加強對關鍵崗位管理人員的交流和輪崗。把公司所屬單位領導班子正職、總會計師和人事、財務、物資、工程管理等領域的領導人員,作為需要交流和輪崗的關鍵崗位人員,明確關鍵崗位29個,在上述崗位任職滿6年的應當交流輪崗,確因工作需要滿8年的必須交流輪崗。目前公司系統各單位在關鍵崗位任職的共2311人,其中達到必須交流或輪崗要求的126人,安排2015年內交流或輪崗﹔達到應當交流或輪崗要求的195人,安排2016年底前交流或輪崗。
3.針對“對下級單位及其負責人管控不力”問題。
一是加強對新單位、新調入、新提職干部的管理。開展對2012年以來新單位、新調入、新提職干部的檢查,共檢查干部1216人次,對發現存在違紀違規行為問題的干部,嚴肅處理。曹妃甸公司是2012年成立的新單位,近年來接連發生違規購買理財產品、違規超標准購買公車,以及重要崗位領導人員配偶子女已移居國(境)外本人也已取得國(境)外永久居留權等問題。公司對曹妃甸公司原主要負責人等6人已立案紀律審查。加大新任職企業負責人培訓力度,下半年在華能黨校直接調訓68人、專項培訓40人﹔明年上半年對近年來新單位、新調入、新提職的領導人員全部培訓一遍。
二是加強對企業領導人員廉潔從業的監督。對領導人員本人及配偶、子女、親屬等直接或間接參與微觀經濟活動,圍繞華能集團從事關聯交易的情況進行專項檢查,共檢查5285人(其中副處級以上3560人),全面覆蓋公司系統副處級及以上領導人員和工程、技改、燃料供應、物資、財務等部門主要負責人,其中5279人承諾無關聯交易情況。對有關聯交易的人員,責令立即終止關聯交易,並開展深入核查,依紀依規嚴肅查處。
三是加強對執行“三重一大”決策制度的管控。組織開展了“三重一大”決策制度執行情況專項檢查,查出8個二級單位存在問題。經核查,甘肅公司在未履行集團公司審批程序情況下,於2009-2012年間先后4次支付邵寨煤礦探礦權價款,共計5.37億元,違反了集團公司投資管理規定,對相關責任人已立案紀律審查﹔對排查出存在“三重一大”問題的其他10名企業負責人,予以追責。修訂公司《“三重一大”事項決策管理規定》,對資金管理、企業並購、項目投資、招投標等重點領域的“三重一大”配套制度進行了系統復查,查出需強化的關鍵控制點20處,編制形成《關於強化重點領域內控管理措施的意見》,修訂公司“三重一大”事項決策管理制度10項。建立“三重一大”制度執行監督機制和違規行為的日常發現機制,自今年8月起,實時登記決策事項,形成決策事項記錄台賬,集團公司按季度檢查。制定了《違反“三重一大”決策制度責任追究實施細則》,依據記錄台賬、內控評價、監察審計等手段,及時發現並嚴肅追責違反“三重一大”決策制度的行為。
4.針對“執紀問責偏輕偏軟”問題。
一是強化審計整改工作。針對“屢審屢犯”問題,將經濟責任審計報告列入公司黨組會審議范圍,將年度審計整改報告和內控評價報告列入公司總辦會審議范圍。在公司年度、年中工作會議上,專門安排通報審計問題及整改情況。巡視整改期間,扎實開展審計整改“回頭看”,對2012年以來內外部審計及各項監督檢查發現問題,加大審計整改力度,整改完成率96.27%,促進系統各單位新制定或修訂完善管理制度2508項,調整更正賬務賬目98164萬元,增加企業收益4108萬元。公司系統337家被審計單位全部建立了審計整改台賬。根據中央巡視組反饋意見,結合審計整改“回頭看”梳理的問題,提出57個移交處理的審計問題,共涉及17個二級單位、1個基層企業和17名公司黨組管理干部。公司黨組決定對17個二級單位通報批評﹔對負有領導責任的17名企業領導人員進行追責。其中立案4件,紀律審查8人、組織處理免職1人、調離崗位3人、清退違規所得5人,誡勉談話14人。加強審計制度建設,制定印發《關於加強公司內部審計工作的意見》《境外資產審計管理辦法》等5項審計制度和《財務收支審計實務指南》等6項實務指南,實現審計業務和審計監督閉環管理。
二是強化主責主業。加強對選人用人工作監督,明確公司紀檢組組長參與人事初選提名工作。調整了公司和二級單位紀檢組組長的分工,22個單位紀檢組組長不再兼任副總經理等職務,二級單位紀檢組組長全部實現專職化。對紀檢監察部門的職能進行調整,公司系統各單位紀檢監察機構共退出191個協調議事機構,確保聚焦到監督執紀問責主業中來。印發《所屬企業紀檢組長(紀委書記)、副組長(副書記)提名考察辦法》,整改期間全部配齊了二級單位紀檢組組長。印發《關於完善集團公司紀檢監察機構設置的意見》,二級單位和基層企業監察部門獨立設置,改變合署辦公和挂靠狀況。充實紀檢監察力量,公司紀檢系統新增加編制110人。與中國紀檢監察學院合作,組織公司系統紀檢監察干部業務培訓210余人。加強警示教育,公開曝光了海拉爾熱電廠領導班子集體私分國有資產、寶城期貨公司組織公款旅游案例。拿起巡視“利劍”,對反映問題比較突出的煤業公司開展了專項巡視,對發現的問題及時整改,對相關責任人嚴肅追責,專項巡視收到良好效果。
三是強化執紀問責。公司紀檢組對2010年以來公司黨組管理干部69件信訪舉報件進行“大起底”,對暫存多年、反復舉報的信訪件進行了復核。目前已辦結6件,其中立案1件、黨內警告處分1人,誡勉談話1人,組織處理免職1人。
今年以來,公司紀檢組按照黨的紀律審查要求,嚴格掌握標准,共立案17件,紀律審查26人。已辦結9件,給予黨政紀處理13人,其中“雙開”1人、黨內嚴重警告4人、黨內警告6人、組織處理免職4人,給予誡勉談話44人。
5.針對“執行中央八項規定精神不自覺、不嚴格、大手大腳、鋪張浪費現象仍不同程度存在”問題。
一是開展自查自糾。重點檢查超標准配備使用公車、濫發福利、違規建設樓堂館所和大手大腳、鋪張浪費等問題。共發現問題35項,已整改29項,其余年底前完成整改。嚴格公車管理,全部取消公司總部、駐京企業一般性公務用車,停駛封存公務車輛233輛(其中總部70輛,在京單位163輛),各區域公司及基層企業年底前制定方案並組織實施。嚴格辦公用房管理,完成了公司總部辦公用房整改工作,共騰出辦公面積2900平方米,年底前公司系統各單位全部整改到位。取消了石島灣公司1630平方米的培訓中心附樓項目。
二是嚴厲查處“四風”問題。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組織公款旅游、發放購物卡、購買使用公車的單位予以嚴肅處理。對財務公司2013年8月組織部分會議代表公款旅游問題,給予財務公司總經理和分管副總經理行政警告處分﹔對寶城期貨公司2014年8月公款組織員工旅游問題,給予寶城期貨公司總經理黨內嚴重警告處分,給予工會主席免職處理,對資本公司以及直接管理單位長城証券公司主要領導和紀檢組組長進行誡勉談話﹔對吉林公司2013年和2014年違規發放購物卡問題,給予吉林公司總經理黨內嚴重警告處分,給予時任黨組書記黨內警告處分,給予時任紀檢組副組長、監審部經理黨內警告處分﹔對新能源公司河北分公司2015年春節前違規發放購物卡問題,給予新能源公司河北分公司負責人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對華亭煤業公司2013年8月違規購買公車等問題,給予時任總經理免職處理。
三是建立長效機制。每逢重要節假日,公司提前下發通知,對黨員干部廉潔自律重申強調,並發送廉潔從業短信,常態化推進作風建設。全面梳理整治“四風”問題相關制度97項,制定各層級人員《履職待遇和業務支出管理辦法》及相關細則,修訂公司《辦公用房管理規定》,進一步規范了公司系統各級人員用車、用房、培訓、業務招待、國內差旅、因公臨時出國(境)、通訊等方面標准,逐一做到量化具體、有章可循。印發《關於進一步規范職工福利費管理的通知》,將違規濫發福利獎金等行為納入責任追究范圍,明確責任界定和處罰標准。從嚴從緊編制“三公”經費年度預算,加強重點抽查,按季度公示使用情況,接受職工群眾監督。今年上半年,公司系統“三公”經費在去年同比下降23.34%基礎上,再次下降39.06%﹔其中總部“三公”經費在去年同比下降53.32%基礎上,再次下降14.69%。
6.針對“對干部監督管理不嚴格,抓早抓小不力”問題。
一是加強干部監督管理。在公司人資部設立干部監督處,加強對公司系統各單位選人用人工作的監督和指導。下半年舉辦組織人事部門負責人專項培訓班,提高選人用人監督管理能力。修訂《領導人員管理暫行規定》,強化選人用人工作紀律和責任追究﹔制定《領導人員監督管理辦法》,突出對領導人員選拔任用的監督,以及領導人員作風、紀律等方面的監督,防止干部自由渙散﹔修訂《領導人員交流和輪崗暫行辦法》,對交流輪崗的原則、對象、條件、程序等作了制度性安排,防止拉幫結派現象。
二是認真吸取干部“帶病提拔”的教訓。把能交公司原負責人寶玉“帶病提拔”問題作為警示,嚴格干部選拔任用標准。對擬提任領導人員,在考察環節,干部檔案“凡提必查”,個人有關事項報告“凡提必核”,紀檢監察部門意見“凡提必聽”。對發現有問題、有反映、有舉報的干部不能以平調、安排虛職崗位等方式代替處理,更不能在調整中提職提崗。巡視整改期間,對違規取得國(境)外永久居留權的曹妃甸公司一名副總經理給予黨內嚴重警告處分,予以免職。
三是開展選人用人工作專項檢查。全面檢查了45家二級單位干部管理和監督制度的建立和執行情況﹔干部人事檔案管理情況﹔以及有關事項報告填報、干部因私出國(境)管理和干部配偶、子女移居國(境)外情況。檢查十八大以來二級單位干部任免2276人次,檢查干部檔案2193份、個人有關事項報告5194份、因私出國(境)証照2758本、因私出國(境)審批652人次。針對檢查發現的干部監督制度不健全、“三齡兩歷”信息不准確、未經審批私自因私出國(境)等問題,專門下發通報,督促抓好整改。對個人有關事項報告填報不准確的7人逐一進行了函詢﹔對發現違規行為的予以追責,其中暫緩提任2人,取消提職考察資格2人,提醒誡勉5人。
四是把紀律挺在前面,抓早抓小抓苗頭。嚴格執行《關於組織人事部門對領導干部進行提醒、函詢和誡勉的實施細則》,對存在苗頭性、傾向性問題的干部及時函詢或誡勉談話。建立公司主要領導與二級單位主要負責人提醒談話制度,每年主要領導與二級單位主要負責人談話不少於2次。建立干部監督工作聯席會議成員單位日常聯系溝通機制,整合紀檢監察、審計、信訪等方面掌握的干部相關信息,建立公司黨組直接管理干部的“負面問題清單”,作為干部監督的重要依據,並進行動態管理。
(二)“資金管理、企業並購和重大投資項目問題嚴重”方面。
1.針對“資金管理漏洞較多,貪污挪用案件易發”問題。
一是迅速整改資金管理問題。對巡視發現的違規借貸、違規捐贈等5個問題以及公司自查發現的6個資金問題,立即整改、予以問責。北方公司違規進行企業間借貸1.06億元、曹妃甸公司違規購買理財產品1.4億元,現已全部收回。北方公司違規對外捐贈1464.8萬元、寧夏公司違規對外捐贈2000萬元,已補充履行審批手續。對11個資金問題認定了13名主要責任人、21名次要責任人和8名一般責任人。其中,對1名二級單位主要負責人立案紀律審查﹔對8名二級單位主要責任人作出誡勉談話處理﹔責成有關單位按管理權限,對三級單位有關責任人予以追責。擅自挪用數億元資金、涉嫌貪污受賄的能交公司原負責人寶玉,挪用公款進行營利活動並受賄的能交公司原煤炭業務部經理王滿長,相關行為構成犯罪,已進入司法程序﹔私設“小金庫”並私分的海拉爾電廠原廠長鐘全等領導班子8人,已被刑事判決,分別給予黨紀處分。
二是強化資金集中管理和審核監督。對公司系統394家企業全部在財務公司開立賬戶,賬戶數達到618個,所有可歸集資金100%上存財務公司。制定並實施《大額資金使用管理辦法》,進一步規范了資金使用的簽批程序和流程。完善了經濟合同執行及資金結算管理的內控流程,對易發腐敗的環節和領域嚴把支付關口。開展應收、預付款專項清理,實現年內降低10%目標,進一步防范資金沉澱風險。加強財務稽核和會計信息質量復核,重點對巡視發現的資金管理漏洞和問題,以自查和抽查交叉組合的方式開展專項稽核,將7家二級企業、近40家單位列入重點檢查范圍,著重圍繞12個復核要點,全面排查和整改會計信息質量問題。
三是新建總會計師委派制和述職述廉評估機制。年內實現總會計師委派制,實施雙重管理,定期輪換。推行總會計師述職述廉評估,公司總會計師對出現問題的7家單位的總會計師進行了第一批約談,其余單位逐批述職述廉。嚴格審核把關財務干部選用,新建了財務關鍵崗位管理人員定期輪崗制度,建立財務人員廉潔從業檔案。
四是加強制度建設。新建了《違反財經紀律責任追究管理辦法》等20項制度,健全了財務管控制度體系。制定了《關於規范多經企業管理的指導意見》和《主業與多經企業交易事項管理辦法》,加大了對多經企業從事關聯交易、資產租賃、勞務服務、財務狀況、經營成果的管控,堵塞利益輸送、侵蝕主業利益、滋生腐敗等管理漏洞。
2.針對“企業並購和重大投資項目虧損嚴重”問題。
(1)進一步加強並購項目管理。
一是立即組織開展專項核查。組建5個專項調查小組,對並購項目存在的具體問題及虧損原因、決策程序全面審查。滇東煤電公司、甘肅小水電、美國國際電力公司並購項目,以及合資組建華能裡能煤電公司項目,存在專業管理和風險意識不強、對合作方資產狀況和商業誠信核查不實等問題,已對相關單位和責任人給予批評教育。公司還對2009-2014年間71個並購項目開展專項核查,針對27個虧損項目,督促指導相關單位強化減虧扭虧措施,取得初步成效。截至6月底,滇東煤電公司比年度預算目標減虧1.97億元﹔裡能煤電公司實現淨利潤1.45億元,超過去年全年利潤1.43億元,所屬電廠違規擔保問題(合資前已發生)已基本得到解決﹔國際電力公司虧損額逐年下降,從2011年虧損1.78億美元減至2014年虧損0.13億美元﹔澳洲電力今年已實現分紅6100萬元﹔肅北水電股權轉讓已開始審計評估,計劃10月份進場挂牌。
二是進一步強化並購決策機制。推行分段、分級決策機制,建立並購項目反向評價、專人實地盡職調查、評估報告專家復審制度、特殊情況項目中止制度等新的項目審查論証機制。整改期間,對河北實業公司引入戰略投資者等重組項目進行了復審﹔中止了新疆公司收購巴州金實煤礦項目。及時公開資本運營信息,強化內部監督,對挂牌轉讓魯西燃料30%股權項目進行了公示。
三是強化並購項目后評價及跟蹤管理。滇東煤電收購項目后評價已經完成,股份公司將滇東能源公司委托雲南分公司管理﹔大龍潭、花涼亭水電並購項目后評價正在進行。裡能煤電公司成功引入山東如意集團成為新股東,裡能集團退出。對未能達到預期目標的收購項目堅決退出,新疆公司收購的水電項目由於條件變化已啟動退出程序。
四是著眼於建立長效機制。為從根本上規范企業並購行為,防范經營和發展風險,確保廉潔從業,修訂了《企業產權收購管理辦法》,對並購行為的盡職調查、決策機制、風險防控、責任追究等作了進一步明確。為突出加強對境外項目並購的管控,制定了《境外產權收購管理辦法》。
(2)進一步加強投資項目管理。
一是強化措施止損扭虧。對2009-2014年新建的449個重大項目進行排查梳理。對排查出的41個累計虧損項目,責成相關單位細化完善扭虧減虧方案,從發展型扭虧、政策型扭虧、管理型扭虧、資本運作型扭虧等四個方面強化措施,限期實現減虧扭虧增盈目標,納入領導班子年度績效重點考核。截至今年6月底,濟寧電廠2×330MW熱電工程等4個項目已徹底實現扭虧為盈﹔長春生物質電廠已關停並實施了資產處置﹔天津IGCC電站示范工程等19個虧損項目經營狀況好轉。
二是對盈利能力不突出的前期項目立即“剎車”。排查正在開展前期工作的410個項目,對其中盈利能力不突出的前期項目立即中止或暫緩。已中止鎮賚電廠等前期項目11個,裝機容量1394萬千瓦﹔暫緩推進匯流河熱電等項目21個,裝機容量1444萬千瓦。
三是建立長效機制。為加強規劃引領,提高前期工作質量,制定了《基本建設項目前期工作管理辦法》,對項目前期各階段的主要內容、標准、程序做出了硬性規定。修訂《項目前期工作考核管理辦法》,以戰略導向約束價值取向和投資行為。嚴格執行《基本建設項目投資決策管理規定》,把項目主要經濟評價指標作為項目投產后的考核指標,開展項目后評價工作,明確前期項目主要負責人對重大投資項目前期工作質量終身負責。
(三)“應招標不招標、應公開招標不公開招標問題突出”方面。
1.加強頂層設計和宏觀管理。
一是針對“應招標不招標、應公開招標不公開招標”行為劃出警戒線、接通高壓線。公司於6月26日印發《關於進一步重申和加強招投標工作的通知》,強調今后凡出現“應招標不招標、應公開招標不公開招標”行為一律從嚴懲處、嚴肅追責。8月6日,召開公司招投標制度宣貫大會,按市場化原則加大公開招投標力度,規范招投標流程。對招投標問題突出的單位給予了通報批評,以堅決有力的態度和措施,全面推進依法、全面、公開招投標。
二是對採購招標管理加強頂層設計。制定了《中國華能集團公司採購管理規定》,從目標要求、體制機制、組織架構、權責界面、制度體系等方面,對招投標工作進行了頂層策劃設計,覆蓋基建工程、物資設備、檢修技改、環保技改、燃料採購、煤炭管理、咨詢服務等各領域。
三是優化招投標工作體制機制。設立了統一的採購領導小組,加強招投標集中管理。明確實行兩級集採、三級管理的採購新體制,採購工作由物資部統一歸口管理。建立完善集中採購管理制約制衡機制,在採購管理環節實現“需求、採購、決策”三分離,在招投標環節實現“資格預審、評標、定標”三分離。建立採購管理的對標機制,每季公開採購對標情況。
2.按市場化原則規范招投標管理。
一是規范基建工程領域招投標。下發《規范基建工程公開招標工作的指導意見》和《電力基建工程招投標管理辦法》,明確今后所有基建工程應招標必招標、應公開必公開。7-8月份公司系統基建工程已全部公開招標。加強招投標工作的監督,按分級管理原則,總部以及產業(區域)公司每年抽查5%-10%的招標項目,不定期參與下級單位重大工程項目評標工作。強化招標工作的計劃管理,各項目單位每年申報年度工程招標計劃,按照管理權限逐級審核批復。完善基建工程制度體系,制定了《電力建設項目移交生產及后續工作管理辦法》等4項制度。年底前完成對28個基建工作流程對應的69項管理制度修訂工作。
二是規范設備採購領域的招投標管理。制定印發《物資採購管理辦法》《物資非招標管理辦法》等19項制度,明確公開招標、邀請招標、非招標等採購方式適用范圍和條件,取消議標、續標採購方式。針對設備採購計劃、採購方案、招標方式、採購申請報批等4個環節,明確33項工作標准,優化25個招標流程,制定39項招標紀律、29條監管措施。建立了物資採購對標機制,將公開招標率等12項指標納入對標范疇。加快推廣電子商務平台採購,目前已有15家二級單位的183家基層企業實現電子商務平台線上採購,年內實現平台全覆蓋。
三是規范檢修環保技改領域的招投標管理。制定《發電企業運行與維護發承包商管理辦法》《電力生產外包工程(項目)招投標管理辦法》等制度,明確了電力生產外包隊伍資質要求,規范外包工程招標工作。修訂了《環境保護工作考核和責任追究辦法》等4項制度,督促11家產業(區域)公司修改完善了24項環保制度,規范環保改造招投標審批管理。推行電煤招標採購,制定了《電煤招標採購管理辦法》,通過推行電煤競爭性採購,降低標煤單價,從源頭上防范腐敗風險。
3.狠抓招投標問題突出單位的整改。
對北方公司、吉林公司、西藏公司、石島灣核電公司等4家單位,公司黨組下發整改通知單,責成相關單位黨組、紀檢組調查,黨政主要負責人和紀檢組組長對調查結果簽字背書。組織4家單位開展10余輪“一對一”問題核查,督導列出問題清單,明確性質、落實追責。對3名相關責任人給予黨政紀處理,責成4家單位對所屬有關部門、單位和責任人進行追責。
(四)中央巡視組移交的問題線索方面。
公司黨組、紀檢組高度重視巡視組移交的問題線索,認真嚴肅開展調查核實工作,確保件件有著落、事事有回音。將巡視組移交的444件領導干部問題線索和不良反映,區分情況、分類處置。屬於紀檢監察受理的共269件(其中集團黨組管理干部102件,二級單位管理干部167件)﹔屬於紀檢監察業務范圍之外的單純信訪類舉報件142件、經營管理類舉報件30件,轉至總部有關職能部門處理﹔非華能系統舉報件3件。
公司黨組抽調系統內黨組書記、紀檢組組長、業務骨干等33名精干力量,組成8個督查小組,重點做好中央巡視組建議了解關注類和建議參考類共56人移交材料的核查工作。在調查核實工作中,把紀律挺在前面,對有具體線索的移交材料,堅持事實清楚、定性准確、依紀依規的原則﹔對沒有具體線索、可查性不強的移交材料,採取函詢、簽署承諾書等方式進行提醒,以強化黨員干部的紀律意識。
截至8月8日,中央第七巡視組移交的了解關注類9人中,已立案3件,紀律審查7人﹔建議參考類47人中,已立案3件,紀律審查4人。屬於紀檢監察業務范圍的269件,已完成初核232件,佔86%。非紀檢監察業務范圍的單純信訪和經營管理舉報件,已辦理171件,佔99.4%。
三、堅持全面從嚴治黨,推動公司持續健康發展
通過中央巡視組專項巡視和兩個月的整改,我們收獲很大,體會很深。公司廣大黨員干部經受了一場深刻的黨性教育和靈魂洗禮,公司改革、發展和經營得到有力促進和加強。上半年,公司合並利潤、淨利潤、歸屬母公司淨利潤、EVA(經濟增加值)等主要經濟指標和節能減排指標創歷史最好水平。實現合並利潤170億元,同比增長30.8%﹔實現EVA55.4億元,同比增長9.7%﹔資產負債率82.12%,較去年底下降0.27個百分點。公司發展規模、綜合實力、節能減排繼續保持行業領先。巡視整改工作雖然取得了階段性成效,但對照中央要求和社會關切,還需狠下功夫。公司黨組將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中央紀委和中央巡視工作領導小組的部署要求,進一步強化組織領導,把整改工作不斷推向深入。
(一)必須認真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要求。這是公司黨組在這次巡視整改中最刻骨銘心的一條體會。管黨治黨不嚴,必然導致重業務輕黨建,“兩個責任”必然層層弱化,也必然發生干部違法違紀和企業國有資產損失。從巡視整改我們處理的干部和問題看,都有一個發生、發展到突變的過程,但我們或者長期失察,或者見怪不怪、漠然視之,一旦爆發暴露,必然給企業形象造成重大負面影響,給員工心裡造成強烈震動,說明腐敗是關系到企業生死存亡的重大風險。我們要不斷深入學習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精神,認真學習貫徹王岐山同志有關指示要求,圍繞“四個全面”的戰略布局,狠抓全面從嚴治黨,把加強黨對國有企業的領導這一重大政治原則,轉化為高度的思想自覺和行動自覺,始終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與以習近平同志為總書記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堅決維護中央權威,確保黨的領導、黨的建設在華能改革發展中得到有力加強。
(二)必須切實履行好“兩個責任”。這次專項巡視所揭示的各方面問題,集中說明公司黨組抓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不到位,主體責任沒有得到全面落實,紀檢組監督責任沒有充分發揮。總的來說,我們落實“兩個責任”缺擔當、缺問責,該盡的責任沒盡到,該管的事情沒管好,在一些問題的處理上失之於寬、失之於軟。今后,我們要切實把央企管黨治黨的政治責任擔當起來,堅持把紀律和規矩挺在前面,敢於動真碰硬,不斷讓干部受警醒、明底線、知敬畏。對違反黨的紀律、“四風”問題突出、發生腐敗和頂風違紀問題的人和事,既嚴肅追究主體責任、監督責任,又嚴肅追究領導責任。
(三)必須堅持依法治企從嚴管理。從專項巡視反饋的問題看,很多是由於我們管理不嚴造成的,有的是在決策環節,執行“三重一大”決策機制不嚴﹔有的是在執行環節,有法不依、有章不循、有禁不止﹔有的是在管理環節,對一些問題態度不堅定、抓得不堅決。這次巡視整改,以問題為導向,倒逼改革,解決了諸如公車管理、招投標、執紀問責等一些歷史上長期難以解決的問題。我們要以這次巡視整改為契機,繼續深入推進依法治企,完善規章制度,把制度的籬笆扎得更緊,把制度的執行抓得更嚴。
(四)必須鍥而不舍深化巡視整改工作。習近平總書記強調,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永遠在路上。公司黨組將堅持思想不鬆、要求不變、標准不降、力度不減,以“釘釘子”精神,切實抓好后續整改工作。對尚未完成或需要持續整改的事項,緊盯不放,善始善終,堅決防止虎頭蛇尾、草率收兵。針對前期各專項整改情況,組織進行“回頭看”,全面篩查問題線索,嚴肅查處違規違紀行為,保持懲治腐敗的高壓態勢。對整改中新發現的情況和問題,一並整改,堅決防止反彈反復和邊改邊犯。堅持立行立改與建立長效機制同步進行,將巡視整改措施制度化長效化,靠制度的持續激勵和約束形成長效機制。
公司黨組將堅決在以習近平同志為總書記的黨中央的堅強領導下,以這次巡視整改工作為契機,以更加奮發有為的精神狀態,加快創建具有國際競爭力的世界一流企業步伐,以扎實的整改成效,讓黨中央放心,讓職工群眾滿意。
歡迎廣大干部群眾對巡視整改落實情況進行監督。如有意見建議,請及時向我們反映。聯系方式:電話010—63226322﹔通訊地址:北京市西城區復興門內大街6號,郵政編碼:100031﹔電子郵箱jubao_wfbxgd@chng.com.cn。
中共中國華能集團公司黨組
2015年9月15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