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08月26日12:48 來源:人民網 手機看新聞 字號
人民網北京8月26日電 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近日審議了關於特赦部分服刑罪犯的決定草案,擬於紀念抗戰勝利70周年之際,對2015年1月1日前正在服刑、釋放后不具有現實社會危險性的四類罪犯實行特赦。
新中國成立以來,我國已先后實施了七次特赦,分別在1959年、1960年、1961年、1963年、1964年、1966年和1975年。除第七次無條件赦免全部在押戰犯外,前六次都以“確實已改惡從善”作為赦免罪犯的主要標准和具體前提條件﹔除第一次特赦對象包括反革命罪犯和普通刑事罪犯、戰犯,其余六次均為戰爭罪犯。
這其中不乏知名人物,如中國歷史上最后一個皇帝溥儀,抗日將領杜聿明、王耀武、廖耀湘、黃維等。他們在被特赦后,大多在全國政協任職,進行歷史研究和史料撰寫,以及兩岸和平統一工作等。
1961年9月,溥儀在北京家中。新華社發
溥儀
中國歷史上最后一個皇帝
愛新覺羅·溥儀是清朝的末代皇帝,也是中國歷史上最后一個皇帝,辛亥革命后被迫退位,“九一八事變”之后在日本人控制下做了偽滿洲國的傀儡皇帝。1945年8月15日,日本戰敗投降,1950年8月初溥儀從前蘇聯被押解回國,在遼寧撫順戰犯管理所學習、改造。
1959年12月4日溥儀接到毛澤東的特赦令,隨后成為第四屆全國政協委員,著有自傳《我的前半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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