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06月09日12:53 來源:人民網 手機看新聞 字號
人民網北京6月9日電 據公安部網站消息,根據《外國人在中國永久居留審批管理辦法》有關規定,公安部研究決定,擴大申請在華永久居留外國人工作單位范圍,從即日起,在國家認定企業技術中心、國家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外商投資研發中心等7類企業、事業單位任職,且符合相關條件的外國人,可申請在中國永久居留。
此次擴大申請在華永久居留外國人工作單位范圍,具體包括國家實驗室、國家重點實驗室、國家工程實驗室、國家工程研究中心、國家認定企業技術中心、國家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外商投資研發中心等7類企業、事業單位,這些企業、事業單位的批准確認情況可通過相關主管部門進行查詢。在上述7類企業、事業單位任職,具有副教授、副研究員等副高級職稱以上以及享受同等待遇,已連續任職滿四年、四年內在中國累計居留不少於三年且納稅記錄良好的外國人,可向工作所在地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申請在華永久居留,並按照《外國人在中國永久居留審批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提交相關証明材料。
據介紹,外國人永久居留証是獲得在中國永久居留資格的外國人在中國境內居留的合法身份証件,可以單獨使用。取得永久居留資格的外國人,在中國居留期限不受限制,可以憑有效護照和外國人永久居留証出入中國國境,無需另外辦理簽証等手續,在中國境內工作免辦外國人工作許可,在投資、購房、辦理金融業務、申領駕照、子女入學、交通出行、住宿登記等方面享受中國公民相應的權利,履行相應的義務。外國人在華永久居留制度實施以來,對於吸引外籍高層次人才、投資人員來華,深化國家引智引資戰略、促進經濟社會發展發揮了重要作用,同時也對外籍華人回國團聚等合理需求予以了積極回應。
公安部有關部門負責人表示,擴大申請在華永久居留外國人工作單位范圍,是公安部認真貫徹落實《關於全面深化公安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框架意見》,進一步完善外國人在華永久居留制度的重要舉措,公安部已提前部署各地公安機關主動與有關企業、事業單位對接,廣泛宣傳便利政策,公開申請材料須知,規范受理審核流程,努力為申請人提供更加優質、便捷的服務。公安機關將按照規定自受理申請6個月以內做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