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05月30日08:40 來源:中國僑網 手機看新聞 字號
廣東東莞市中級人民法院29日對東莞太子酒店老板梁耀輝(人稱“太子輝”)組織賣淫罪案進行公開開庭審理。庭上,“太子輝”辯稱自己很少參與太子酒店桑拿部經營管理,媒體曝光前並不知道太子酒店涉黃,拒不認罪。
梁耀輝被外界稱為東莞“太子輝”,是2014年東莞掃黃風暴中被媒體曝光的涉黃五星級酒店——太子酒店的實際控制人。27日東莞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始公開審理包括梁耀輝在內的太子酒店四十七名員工組織賣淫案,並在29日對梁耀輝單獨進行法庭詢問。
29日早上9點34分,頭發花白的梁耀輝戴著沉重鐐銬緩慢走進法庭,神情落寞,在他身上已難見到昔日酒店大亨的風光。
庭審開始后,針對公訴機關起訴書中,控其犯組織賣淫罪,梁耀輝辯稱,他集團旗下有幾十家企業,沒有時間參與太子酒店的經營管理,對於太子酒店組織賣淫,他也是看了媒體曝光才知道太子酒店涉黃,在此之前,他對太子酒店涉黃並不知情。
隨后,公訴人就梁耀輝在太子酒店擔任職務,太子酒店人員晉升制度,太子酒店涉黃被曝光后梁耀輝做了哪些處理等細節問題,向梁耀輝進行一一詢問。梁耀輝語調低沉緩慢,思路非常嚴謹清晰,在談到企業人才晉升制度時,甚至引經據典,大談他的人才管理經驗。
梁耀輝表示,太子酒店是他們家族企業,一開始是他父親經營,然后他從負責管理酒店貪腐漏洞開始,介入酒店貪腐管理。談到父親當時管理太子酒店的往事,在法庭上一直冷靜沉穩的梁耀輝終於情緒失控,當場哽咽落淚。
此次太子酒店組織賣淫案中,共有47名人員涉案,其中對梁耀輝的指控最為嚴厲,被認定為“情節特別嚴重”。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犯組織賣淫罪,情節特別嚴重的,可處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沒收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