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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官員舉報蘇榮后落馬 案件敏感多名法官拒接手

2014年12月30日08:00    來源:中國新聞周刊    手機看新聞
原標題:江西官員舉報蘇榮后落馬 案件敏感多名法官拒接手

  【宏觀·政策】周建華案死緩改無期,隻因少受賄17萬元?

  二審改判無期,周建華的委托辯護律師周澤並不滿意,他發聲明稱,周案仍未結束。

  經過半年的等待,周建華終於等來了終審判決。

  江西省新余市人大常委會原主任周建華受賄上訴一案,經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依法公開開庭審理,於2014年12月24日上午在宜春市公開宣判:以受賄罪改判周建華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追繳周建華犯罪所得贓款贓物,上繳國庫。

  判決書顯示,江西省高院在二審中認定,上訴人周建華非法收受或索取他人賄賂人民幣1006.3114萬元、美元1.2萬元、港幣15萬元、金條3根以及價值人民幣23.58萬元的財物。

  2013年8月,周建華經江西宜春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以受賄罪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周建華不服判決,提出上訴。

  周建華因舉報江西省原主要領導及江西省新余市原市委書記李安澤貪腐而受外界關注。(詳見《中國經濟周刊》2014年第24期相關報道《江西官員周建華:我為何冒死舉報蘇榮妻子》)

  對比兩次判決,在受賄數額的認定上存在差異:二審認定的受賄數額比一審少17萬元。判決結果則由死緩改為了無期。

  對於這一判決結果,周建華的委托辯護人周澤並不滿意,他認為這一結果,與周建華的上訴預期仍有很大距離。回顧兩次庭審,周澤更是感到疲憊。

  一審:缺少關鍵証人的死緩判決

  在多次舉報江西省原主要領導的“嚴重腐敗問題”后,2012年1月4日,周建華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被雙規。

  2012年5月底,周建華被移送司法機關處理。2013年2月,周建華被檢察院以涉嫌受賄1410余萬元移送法院起訴。2013年7月,江西省宜春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此案。

  據媒體報道,檢察院起訴書顯示,檢方指控周建華至少涉嫌26項受賄行為,涉嫌受賄共計人民幣1410.9754萬元(含股權折價386.664萬元)。

  一審判決書顯示,作為被告人的周建華為自己辯稱:他在偵查機關所作的供述,全都是被刑訊逼供的結果,都不是事實。對指控的26項受賄事實,隻承認了其中的60余萬元。

  在庭審現場,他還對自己為何在雙規、偵查以及審查起訴階段認罪1410余萬元作了解釋:雙規期間他受到“刑訊逼供”,案子到了司法機關后,為了保全家人,一直沒敢推翻自己的說法。

  同時,周建華當庭控訴自己因實名舉報江西省原主要領導、李安澤而遭受報復構陷,且在被調查期間受到嚴酷刑訊逼供。“一審法院對此不但不予調查,反而禁止周建華揭露被構陷、被刑訊逼供的事實。”周澤告訴《中國經濟周刊》,周建華的合法權益應當保護,法院的做法至少從程序上是說過不去的。

  一審開庭前,周建華及其辯護人依法申請了姜昌明、付敏、楊鵬、曹勇等9名對本案定罪量刑有重大影響的証人出庭作証,然而隻有楊鵬一人到庭作証,未出庭的8名証人証言,內容幾乎涵蓋了起訴書指控周建華90%以上的受賄金額。而對這8名証人証言的真實性,辯護人均持異議。

  “周建華及其辯護人申請法院通知出庭的或對案件定罪量刑有重大影響的多名証人,除楊鵬外,一個也沒有出庭。”周澤說,楊鵬出庭已否認向周建華行賄,一審判決卻不予以認定。

  在缺少關鍵証人的情況下,周建華被判處死緩,周澤覺得很不可思議。不服一審判決的周建華上訴至江西省高院。周澤說,由於一審的辯護權利得不到保障,周建華將所有的希望放在了二審。

  二審:頻繁更替的律師

  2014年2月到5月,進行二審的江西省高院先后5次開庭審理周建華案。同時,周建華的辯護人走馬燈似的換。據江西省高院的判決書顯示,原辯護人周澤、李金星參加了2月26日至3月5日、4月11日至17日的庭審﹔原辯護人馬朗參加了5月23日的庭審﹔辯護人楊紅、萬紹英參加了5月26日的庭審。

  對此,周澤表示,他的辯護權是被剝奪了。

  2014年4月14日,因代理另外一個案件,周澤和李金星接到了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5月6日至9日開庭的書面通知。

  5月4日,江西省高院電話通知周澤和李金星,周建華案將5月8日開庭。“我當即告知江西省高院我們已經先收到了廣州中院開庭的通知,並請江西省高院另行安排開庭時間。”江西省高院方面則明確表示不會改期。

  5月8日,由於無法參加庭審,江西省高院以周建華的辯護人無正當理由不到庭為由,宣布剝奪周澤、李金星的辯護資格。

  法庭隨即另行指派律師作為周建華的辯護人,此舉遭到了周建華的拒絕。僵持之下,法院同意由周建華家人聘請律師馬朗為其辯護,不過周建華最終還是沒有確認馬朗的代理資格。

  5月23日上午再次開庭,當周澤拿著周建華重新出具的委托書去出庭時,卻遭到了法庭的“驅逐”。周澤說:“法警強行把我架出法庭,不准我為周建華辯護。”下午,試圖以公民身份進入法庭旁聽的周澤再次被法警“拖”出了法庭。

  據媒體報道,5月23日下午庭審時,因為始終沒有獲得周建華委托,而周建華本人亦表示,在沒有解決周澤、李金星為何被取消辯護資格前,他不另行委托律師,馬朗遂選擇退庭。

  5月26日下午最后一次開庭時,法院為周建華指定了兩名辯護人楊紅、萬紹英,江西省高院的判決書顯示,二人來自江西求正沃德律師事務所。據媒體報道,庭審時,盡管周建華本人表示拒絕,庭審仍繼續進行。多名旁聽者稱,此次庭審,法庭僅用了24分鐘就走完全部程序。

  對此,周澤頗有微詞,“二審階段,江西省高院不准許辯護律師復制案件訊問光盤,不調取關鍵証據,不通知証人出庭,剝奪周建華選定的律師的辯護資格,在指定的辯護人連案情都不熟悉根本無法進行辯護的情況下,不顧周建華的強烈抗議,用24分鐘匆忙走完法定程序,草草結束審判,這樣的審判實在難以讓人信服。”

  証人楊鵬對《中國經濟周刊》回憶起當時庭審現場的情景時,仍覺得很荒誕,當時他作為唯一的証人出庭作証,“我當時說我聽不清楚,法官就問我,所說是否跟一審一樣?我反問了一句說‘什麼一樣?’,法官就說,把証人帶下去。”

  因案件敏感棘手,多位法官拒絕接手

  二審最后一次開庭不到一個月,即6月14日,周建華一直舉報的江西省原主要領導被宣布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調查。在此之后,周建華案遲遲未判。

  10月中旬,江西一位接近案情的官員告訴《中國經濟周刊》,江西省主要領導落馬后,江西省高院的法官們認為周建華案的處理非常敏感和棘手,因此都不願接手此案。“剛定了一個主審法官,沒多久這名法官就推掉了,其他法官也都不願接。”他說。

  “問題比較糾結在於,再開庭面臨兩個問題,維持死緩原判,輿論交代不了﹔如果改判,或要追究該案主要辦案人員的責任。”上述官員說。

  12月24日,在等待了近7個月之后,周建華案突然宣判。在此期間,未再開庭。

  在得知終審判決結果后,周澤在自己的微博上發表了聲明,寫道,周建華案並未結束,它是我們繼續追求法治的開始。

  (責編:王化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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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潘婧瑤、盛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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