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國務院關於創新重點領域投融資機制鼓勵社會投資的指導意見》日前發布,提出“推動環境污染治理市場化”,要求在重點行業以及開發區(工業園區)污染治理等領域,大力推行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由排污企業付費購買專業環境服務公司的治污減排服務,提高污染治理的產業化、專業化程度。
【點評】第三方治污模式在發達國家早已實施多年。我國企業一般採用自建自營污染處理設施的模式,環保投入年年增加,各類環境污染治理設施加速建設,環境質量卻不見明顯提升。業界專家普遍認為,原因在於很多治理設施沒有發揮效力。發展第三方治污模式,就是要變“誰污染誰治理”為“誰污染誰埋單”,由專業化企業統一負責污染治理,監管方集中力量將監管分散污染源轉變為監管專業運營企業,另一方面,專業治理也會有效降低治污成本。
模式雖然理想,但一些細節不可忽略,專業公司的治理水准、社會責任水准將直接影響環境質量,如何更好地對其監管將成為新的命題。
《 人民日報 》( 2014年12月28日 12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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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白宇、劉軍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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