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高鐵一姐丁書苗受審 曾被劉志軍叫“豬腦子”
案發
到案后供出幕后老板
據悉,劉志軍曾經對丁書苗一再叮囑,央企審計嚴格,直接從央企收中介費容易出事,可以間接通過施工隊收錢。但最終,仍有一家中標鐵路項目的大型國企將數千萬中介費直接打給丁書苗的公司,結果被有關部門發現,致東窗事發。
2010年12月24日,丁書苗因涉嫌非法經營罪被北京市公安局監視居住,2011年6月23日被刑事拘留。
丁書苗的辯護律師提出,丁書苗到案后揭發劉志軍濫用職權和受賄,從而破獲了劉志軍案,應認定丁書苗構成重大立功。
但檢方認為,丁書苗在供述自己的非法經營和行賄行為時,必然會提到劉志軍的濫用職權行為和受賄行為,尤其指出,行受賄犯罪是對合犯罪,丁書苗供述自己的行賄必然會提到劉志軍受賄。按照有關司法解釋,這應該是丁書苗如實交代自己犯罪行為,不構成重大立功。
京華時報記者裴曉蘭
(京華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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