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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格案真凶趙志紅曾寫償命申請為其喊冤【2】

2014年12月16日08:00    來源:大河網    手機看新聞

趙志紅一審被判死刑后突然重查“4·9”女尸案

2006年11月28日,呼和浩特市中院對趙志紅案進行一審,公訴機關唯獨漏掉了“4·9”女尸案。

趙志紅當場便指出這個問題:“我做的第一起案子就是廁所女尸案,檢察院怎麼不公訴,審理中為何也沒有人提呢?”

現場多名法警維持秩序,並且在審判長的提示下,阻止趙志紅繼續就此事講更多細節。之后該案繼續開庭,趙志紅當庭被宣判死刑,等待省高院二審。

“大家都在准備對趙志紅執行死刑的時候,突然程序戛然而止了,二審也停止了開庭……后來才聽說:中央領導的批示傳達到了內蒙古,批示要求對‘4·9’女尸案要重新復查。”時任呼和浩特市新城區檢察院四級檢察官滑力加對記者說。

堅持法律原則才能減少冤假錯案

北京師范大學刑事法律科學研究院副院長宋英輝:呼格吉勒圖案,是我國被執行死刑案件中,因事實不清、証據不足而改判無罪的第一例。這對類似案件的糾正將具有重要參考意義。

趙志紅寫下“償命申請”,希望重審“呼格案”

被押回看守所后,2006年12月5日,趙志紅做了一件令人吃驚的事情:他在一張厚厚的衛生紙上寫了一份特殊的申請——“償命申請”,希望重審“呼格案”。

他希望通過這份申請,讓檢察院重視起其所為的“4·9”女尸案。

近日,記者聯系到了曾對趙志紅進行過看管的管教民警。這名管教透露,趙志紅這麼多年來,一直強調自己是“4·9”女尸案的凶手,始終不曾翻供,堅稱自己要承擔所有的罪責。

該名管教介紹,自從趙志紅被關押在看守所以來,一直表現良好,幾年前已從單獨關押場所轉到普通關押場所了,跟其他的犯罪嫌疑人一起交流、溝通學習,接受教育。

對於趙志紅案的相關審理情況,內蒙古高院新聞發言人李生晨昨日表示,趙志紅案將由相關法院依法審理,相關結果會及時向社會公布。

償命申請全文

尊敬的高級人民檢察院檢察官,您們好:

我是“2·25”系列殺人案罪犯趙志紅,我於2006年11月28日已開庭審理完畢。其中有1996年4月發生在呼市一毛(注:指第一毛紡廠)家屬院公廁殺人案,不知何故,公訴機關在庭審時隻字未提!因此案確實是我所為,且被害人確已死亡!

我在被捕之后,經政府教育,在生命盡頭找回了做人的良知,復蘇了人性!本著“自己做事、自己負責”的態度!積極配合政府徹查自己的罪行!現特向貴院申請派專人重新落實、徹查此案!還死者以公道!還冤者以清白!還法律以公正!還世人以明白!讓我沒有遺憾地面對自己的生命結局!

綜上所訴(述),希望此事能得到貴院領導的關注,並給予批准和大力支持!

特此申請謝謝!

呼市第一看守所二中隊十四號罪犯趙志紅 2006年12月5日

山東省高院:合議庭正組建卷宗正移交

聶樹斌案進展

昨日上午8時30分,聶樹斌母親及家屬的代理律師劉博今、楊金柱和陳光武來到山東省高院,遞交相關材料,並申請閱卷。

此前,最高法宣布指令山東省高院復查聶樹斌案。

劉博今律師13日從北京趕到石家庄鹿泉區的聶樹斌母親家,與聶樹斌母親張煥枝簽署了新的委托協議。

經過與張煥枝協商,最終確定聘請上述3位律師處理聶樹斌案申訴等事宜。

上午10時20分,3位律師表示當天上午並未閱卷,並透露,山東省高院已經對此案代理人提出新的要求。

劉博今介紹,山東高院方面透露,目前案件交接手續還沒有完全辦完,卷宗還在移交過程中,合議庭也在組建之中。

此外,律師透露,山東省高院提出,需要聶樹斌家3位近親屬,共同指定聘請不超過2位代理人,重新辦好手續后才能走相關程序。劉博今說,下一步馬上會和聶家聯系,盡快確定2位代理律師人選。

此外,陳光武表示,法院方面提出的建議是:法官們先看卷宗了解案情,合適時機再同意律師閱卷。

對於復查,劉博今表示,山東高院方面做了不少工作,溝通比較順利,下一步是3位律師盡快商定代理人人選。

楊金柱則透露,昨日接待的是山東高院刑三庭一位副庭長,而不是立案庭。此外,法院方面提出不超過2位代理人的要求符合法律規定,律師團隊會盡快商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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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潘婧瑤、盛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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