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志剛
原標題:一個公安局副局長的多面人生(上) 王志剛:刑偵高手詩人另類…
華西都市報獨家還原眉山市公安局原副局長王志剛
“他就是小政府,白天在辦公室干公家的事﹔下班后,用自己的方式,解決政府不能解決的事。”
這位知情人士最后這樣總結王志剛,“能力強,但也有陰暗、狡詐的一面。踩了‘紅線’,功不能抵過。”
多個消息源証實:2012年,眉山境內針對砂石和文化市場,進行了兩次大的戰役。針對文化市場的戰役,主要打擊電玩游戲領域的瘋狂賭博。當時,眉山很多電玩游戲廳,實際是名副其實的賭場。
這兩次戰役,戰果輝煌。為數不少的砂石業主、電玩城老板和少數公務員,受到黨紀國法的嚴厲懲處。其中,一些浮在面上或藏在暗處的老板以及涉案的警方公職人員,其交待與供訴的多條線索,不約而同集中指向眉山警方一名高層:時任眉山市公安局黨委副書記、副局長的王志剛(正縣級)。
刑偵高手王志剛
“這麼多年,眉山境內幾乎所有大案,都是他指揮破的。”“你可以上網查,偵破方向都由他定。”這位人士甚至說,眉山警方破案率高,“大都是他的功勞。”
多條線索指向王志剛,這實在有些出人意料。
王志剛不僅是眉山警方高層,也是知名的刑偵高手、罪犯克星。
1962年9月出生的王志剛,是眉山當地人。1983年從四川警察學校畢業,即進入當時的眉山縣公安局刑警隊當民警,六年后升為刑警隊副隊長,三年后當隊長﹔1995年,任眉山縣公安局副局長,兩年后任政委(副縣級)。
那時的王志剛,是“拼命三郎”。1989年,王志剛冒險到眉山監獄臥底,獲取了關鍵線索,破獲了一件重大毒品案。這一年,他榮立三等功,原因是“偵查破案工作出色”。
一位警方知情人士說,很長一段時間,眉山警方“說不起話”,原因是積案太多。
2002年,王志剛升任眉山市公安局刑偵支隊支隊長,“他改變了這個局面,破了很多大案要案。那是眉山警方風光的年代,全省公安很多現場會,都在眉山開。”
“這麼多年,眉山境內幾乎所有大案,都是他指揮破的。”“你可以上網查,偵破方向都由他定。”這位人士甚至說,眉山警方破案率高,“大都是他的功勞。”這位人士專門介紹了震驚全國的“丹棱文物案”——
2011年,眉山市丹棱縣境內連續有佛像被盜,驚動了國家文物局和公安部。國家文物局一位副局長,公安部、省公安廳及省文物局相關領導先后趕到案發地,督辦案件。但最初線索很少,隻有一個“長征”牌煙頭,一把特殊的圓形鏨子和幾個礦泉水瓶。
王志剛分析:煙頭不是本地產的,本地人也不用那種鏨子,結論是流竄作案。他定下偵破方向:首先從文物販賣渠道入手,在周邊特別是成都文物市場進行暗中調查。王志剛說這樣有兩個好處:一是可以堵住被盜文物的流通渠道﹔二是隻要發現目標物品,就有可能接近嫌犯,人贓並獲。
眉山警方縝密偵查四個多月,輾轉多省並成功破案,打掉了以吳某等為首的5個盜掘文物犯罪團伙,抓獲犯罪嫌疑人20余名,破獲盜掘文物案100余件,追繳文物300余件。所盜文物的價格,以蒲江龍拖灣佛像為例,詹某在成都以2.8萬元購入,其稱修復后售價將高達三四十萬。
《法制日報》2012年5月3日大篇幅的報道,最后一句是:“王志剛說,保護這些民族文化瑰寶,不僅是政府的責任,也是我們每個公民義不容辭的義務。如何更好地保護它們,是一個值得深思的課題。”
權威渠道消息証實,王志剛查辦主要案件包括:偵破公安部挂牌督辦的洪雅縣“12·26”系列盜竊保險櫃案、省廳挂牌督辦的仁壽縣“8·21”殺人案、東坡區“7·13”和“6·7”兩起特大搶劫銀行儲戶案和仁壽“1·29”特大販毒等重特大案件﹔先后組織指揮仁壽縣“3·26”殺人拋尸案、東坡區“10·26”摩爾瑪保安被殺案、彭山縣“5·21”販毒案、東坡區“池曉維”特大販毒案、洪雅縣“5·22”系列假幣團伙犯罪案等一些列重特案件的偵破。2008年分管的“破現案挖積案、打盜搶抓逃犯”工作,獲得全省一等獎。
在調任眉山市公安局之前,“王志剛先后共破獲了各類刑事案件600件,其中大要案件59起,抓獲案犯605名,依法打擊處理150名,為國家、集體、群眾追回一大批被盜物資,計有彩電15台,摩托車6部,熊貓皮7張,自行車205部,鴉片7000克和有色金屬物。電風扇、照相機、收音機、汽車輪胎、香煙、現金、債券等,共價值25萬余元,為眉山的社會治安和穩定做出了貢獻,連續四年被評為公安工作先進個人。他負責的情報工作,多次受到省、市公安機關的表揚。”
2007年,王志剛成為眉山市公安局副局長,2008年7月明確為“正縣級”。那年,在全市的考核中,“公安排進前三。”2012年,王志剛再上一個台階:任眉山市公安局黨委副書記、副局長(正縣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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