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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眉山落馬公安局副局長藏上百黃片 愛戴花頭巾(圖)【5】

曹笑

2014年11月28日08:02    來源:華西都市報    手機看新聞
原標題:四川眉山落馬公安局副局長藏上百黃片 愛戴花頭巾(圖)

  “另類”圈子

  “第一次和他見面的人,都會強烈感受到他的爽快、豪爽﹔琴棋書畫都來。喝酒很豪爽,酒量大,白酒可能能喝斤把。他有喝麻的時候,但從沒看到他醉倒過。”

  “脖子上戴大金鏈子,紅襯衣、綠褲子﹔他本來有頭發,卻刮成光頭,還戴花頭巾﹔有時又是拖鞋、短褲、背個黃色帆布軍挎,上面有‘為人民服務’字樣。”

  “隻要休假,他就到廟子裡去,念經、寫詩。還喜歡攝影,拍了很多廟子的照片。他拍的照片,角度、光線,都和一般人不一樣,很特別,也很美。”“他抽煙隻抽紅河V8,喝酒隻喜歡‘五糧春’,在酒吧都喝‘五糧春’,但必須加冰。見到朋友,他走過來,敬個標准的軍禮,然后一口酒干了。那一杯,應該有一兩左右。”

  坐騎號牌為“川OZ4444”,“車上一般隻放哀樂CD。有朋友勸他,在車上放哀樂,讓人聽著不舒服,晦氣也重。他聽了隻哈哈大笑,說怕個毛,人總有一死。”

  “他的圈子非常雜,黨政、企業,其他各行各業,包括酒店、娛樂的……都有。”“他就是小政府,白天在辦公室干公家的事﹔下班后,用自己的方式,解決政府不能解決的事。”

  2014年5月16日,青神縣法院作出判決:“以受賄罪,判處被告人王志剛有期徒刑十四年六個月,並處沒收財產100萬元﹔以徇私枉法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決定合並執行有期徒刑十五年,並處沒收財產100萬元。對被告人王志剛違法所得依法予以追繳。”

  11月7日,眉山市中院下達《刑事裁定書》:駁回上訴,維持原判。他寫道:“面對材料紙上‘我的第一次’的標題,兩行冰冷的淚水慢慢流下。”11月17日,王志剛已被解押至錦江監獄服刑。

  N多“第一次”

  “一桌子的人從上到下都對我拍馬屁,說我如何義氣、如何江湖、如何仗義……”“什麼原則、什麼法律、什麼公安干警的基本要求全忘得一干二淨,變得忘乎所以了。”

  2012年7月31日晚,王志剛以眉山市公安局黨委副書記、副局長身份,接待攀枝花市法制考察組一行。

  突然,王志剛的手機響了,電話裡通知說局裡有急事。王志剛10分鐘內就趕回了市局,在辦公室裡等待他的,是四川省公安廳和眉山市紀委的辦案人員……

  2012年12月31日,王志剛在某間屋子裡,提筆寫下了《我的第一次》。

  這份15頁A4紙打印的《我的第一次》,包括:第一次成功抓捕罪大惡極的罪犯,第一次將軍功章別在胸前,第一次忐忑不安偷報加班費,第一次將刑警隊接待用煙帶回家,第一次把自己用於招待女朋友的餐費開成因公發票……接下來,“面對材料紙上‘我的第一次’的標題,兩行冰冷的淚水慢慢流下。”

  第一次偷錢。“那是大約剛上小學不久,一個炎熱的夏天。生病的母親為我做好午飯,守著我吃了以后,在病床上小睡。看著熟睡的母親,不是想如何照顧她的體弱多病,而是伸出了骯臟的小手,取過母親的衣服,從裡面摸出一個五分、兩個兩分、一個一分的硬幣,迅速放進自己的褲包,一溜煙跑了……”

  第一次收禮。“收禮的次數太多了,多得不可計算。可追根溯源,我究竟是什麼時候收禮物的呢?”“那是1985年左右,當時我還沒結婚,只是眉山縣公安局刑警大隊的一名小偵查員。”一個收荒匠多次收購價值大的贓物,“受審后有一天,一個中年婦女敲開我家的門,說找王公安。”來人提了一大堆東西:雞、臘肉、香腸,“母親一把攔住我,對那中年婦女說,志剛做事為工作、為人民,是應該的,收了東西就不應該了。那婦女最后拿走了禮物。母親事后教育我:辦事,公安局給了你工資,應該夠花了,不能收人家的東西。”“一周后,在我回家的路上,那個婦女攔下我的自行車,叫我收下一條煙。回去一看,煙下面還有兩百元人民幣。雖然只是皺巴巴的十元一張的,可這是我好幾個月的工資啊。在我的不安中,我又心安地收下了。”

  第一次送禮。“一個周末的晚上,見燈亮著,就懷著忐忑的心情敲開了領導家的門……領導妻子笑著說客氣,就收了……”

  第一次出軌。“這真是一件難於啟齒的事……1994年底,一個雷雨交加的夜晚,在一個卡拉OK廳,我同年輕美麗的某某認識了……反正我知道,有了第一次出軌,就有可能以后的越軌、追尾、撞車、翻車……甚至燃燒爆炸。”

  第一次投資經商辦企業。“1992年,我已經30歲了。我們三個朋友合伙在眉山城裡最繁華、最寬闊的街面開了第一家火鍋城。”“開業收的各項禮金,具體雖然記不清了,但當時我拿著收到的禮金時說的一句話還記得:這一天,狗日的要當我十年的工資啊。”

  第一次進入娛樂城。“1995年以后,因為自己職務的升遷、權力的增大,自我的私欲極度膨脹。”“秋天的一天,我被當時幾個眉山社會上的老大邀請去喝酒聚會。一桌子的人從上到下都對我拍馬屁,說我如何義氣、如何江湖、如何仗義,又如何在公安工作上說話算數、一句頂一萬句。”“什麼原則、什麼法律、什麼公安干警的基本要求全忘得一干二淨,一個人變得忘乎所以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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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潘婧瑤、盛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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