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國企負責人薪酬改革緊跟央企
據蘇海南介紹,按照國有企業負責人薪酬制度改革的系統性要求,除了72家副部級央企的負責人的薪酬標准,其他中央企業負責人、中央各部門所屬企業和地方所屬國有企業負責人薪酬制度改革,也將參照改革方案精神積極穩妥推進。
蘇海南向《中國經濟周刊》表示:“中央文件定了,現在就是執行的問題了。一方面,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要按政策管好中央管理企業負責人的薪酬﹔另一方面,各地要根據中央政策規定制定本地區的實施辦法,主要是細化政策,因為中央管理的企業負責人都是副部級的,到地方國有企業規模要小一些,其負責人承擔的責任也會輕一些,且情況比較復雜,因此不能直接套用中央管理企業負責人的薪酬具體核定辦法,還得根據中央精神結合實際進一步細化政策。”
知情人士向《中國經濟周刊》介紹,地方國企負責人薪酬的制定和央企負責人薪酬制度改革的原則方向都一樣,主要是套用央企負責人薪酬方案的基本原則、基本方法、基本路徑和基本要求,只是具體計算的系數不一樣,計算得出的薪酬高低也不一樣。
上一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