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推進軍隊政治工作法治化
■西安政治學院副院長陳耿
深入推進依法治軍從嚴治軍,提高政治工作信息化、法治化、科學化水平,需要我們運用法治思維和方式開展政治工作,努力構建“具體法治”,保障政治工作目標功能的實現。
一是指導思想上樹立“程序法治”的政治工作新理念。推進軍隊政治工作法治化,必須從認識上確立政治工作就是一項具體的法治工作,將法治“化”到各項政治工作的具體內容當中。尤其需要強化“程序法治”理念,確立嚴格按照法定程序開展政治工作的意識,將政治工作的法規制度貫徹於各項程序要素之中,以實現程序法治,主動、及時、有效地排除政治工作中存在的障礙,糾正工作中的隨意和失范現象。
二是立法上構建科學配套的政治工作法規制度體系。法治化的前提是科學立法。目前我軍政治工作法規制度還存在不少問題,很多法規形式像法律,內容像政策,實質是決議,缺乏可操作性和衡量考核指標。為此,要在體系上查漏補缺,將政治工作全領域、全過程納入完整的規范系統﹔在結構上優化組合,將所有政治工作規范性文件納入審查,實現法規制度內部的協調一致﹔在內容上提升質量,打造結構完善、內容精准、規范嚴密、便於操作的“良法”﹔在程序上精益求精,規范完善黨委決策程序,吸取法律專家和基層官兵意見,提高政治工作透明度,解決干部管理中官兵反映強烈的選人用人上的腐敗等問題。
三是執法上強化依法開展政治工作的剛性約束。法治化的重點是嚴格執法。要健全政治工作的執法機制,明確職權和責任﹔開展政治工作與法規制度對表,務求政治工作開展於法有據、程序推進合乎規范、變通忙亂依法制止﹔加強執法的規范化建設,細化執法標准、方法、步驟,及時糾正選擇性執法、變通性執法、粗放式執法,不斷提高政治工作的規范化水平。
四是監督上實行標准化的政治工作法治化考核評估。法治化的保障是強化監督。應當構建科學的軍隊政治工作法治化評估指標體系,使政治工作法治化有實在抓手和衡量標准﹔健全考評機制,把依法指導開展政治工作作為作風建設、干部考核、行政監察的重要內容﹔健全監督機制,加大問責追責力度,以鐵面無私的嚴格監督確保我軍政治工作法治化實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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