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政治干部的法治素養和能力
■新疆軍區政治部主任劉林福
習主席在全軍政治工作會議上鮮明提出,要提高政治工作的信息化、法治化、科學化水平。貫徹落實習主席的指示要求,確保政治工作依法依規運轉,很重要的就是要有能夠很好落實政治工作法治化的人,為此,我們必須著力提高各級政治干部的法治素養和能力。具體要做到“四個強化”:
一是強化法治思維。法治思維內在地體現著對法規制度的信仰,外在地體現著對法規制度的堅守。部隊政治工作落實暴露出的問題,往往都能找到法治意識不強、法治思維缺乏的根源。思維一旦缺失,法規就會休眠、制度就會麻木、落實就會踏空。政治干部應當帶頭培育法治思維,敢於向一般化標准說不、向老一套做法開刀、向習慣性思維叫板,切實使法規制度真正成為謀劃工作的原點、推動落實的基點、解決問題的支點。
二是強化剛性執行。法規制度的生命力在於執行。現在,我們不缺法規制度,缺的是貫徹力執行力。法規制度一旦成了“稻草人”,就會形成“破窗效應”。強化剛性執行,一方面自身要非常過硬,堅決杜絕搞選擇性執行、變相式執行、功利化執行那一套﹔另一方面要敢於較真碰硬,對不循法不合規的人和事堅決制止、從嚴糾辦,使法規制度成為帶電的“高壓線”,切實維護法規制度的嚴肅性權威性。
三是強化依法指導。法規制度是部隊建設經驗教訓的科學總結,蘊含著明確的思想要求和原則規定,反映著具體的內容規范和程序方法。抓部隊搞建設,必須把法規制度作為根本遵循。現在政治工作落實中單靠講話文電指導工作、單憑習慣經驗指導工作、單以個人好惡指導工作的現象還比較普遍。必須把依法指導貫徹到工作落實的全過程,實施決策、謀劃建設、推進任務都要做到於法有據、遵法有序,切實提高政治工作的法治化科學化水平。
四是強化監督制約。提高法治素質,單靠個人修為是不夠的,還要注重發揮監督的制約作用。當前,一些政治工作落實中之所以出現以言代法、以情代法、以權代法等現象,監督的缺位是一個重要原因。政治干部必須具有勇於接受監督的胸懷和境界,自覺接受組織監督、官兵監督、輿論監督,確保各項工作都在全天候的“探照燈”下運行,切實在部隊形成依法決策、依法指導、依法落實的良好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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