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助國分享被沒收資產
對於被沒收資產的最后處置,分享是國際慣例。美國、歐盟、日本、新加坡等國都與其他國家簽署了類似協議。專家稱,合作追贓將考驗中國的取証能力。
跨國追捕經濟犯罪嫌疑人,不僅要追逃,也要追贓。
對於被沒收資產的處置,分享是國際慣例。美國、歐盟、日本、新加坡等國都與其他國家簽署了類似協議。在美國,分享被沒收資產的比例取決於美國司法機構在執法合作中做出的“貢獻”——重大協助分享比例為50%至80%,較大協助分享比例為40%至50%,提供便利分享比例通常在40%以下。
黃風介紹說,澳大利亞《犯罪收益追繳法》中有“資產分享”的規定,根據該法規,在幫助其他國家成功追繳資產后,澳方有權對被沒收的資產實行分享。不過,澳大利亞法律沒有明確規定被沒收資產的分享比例,分享額度取決於很多因素,如請求國提供証據材料的分量、犯罪行為所造成的損失等。
黃風說,關於被沒收資產的處置,中國此前沒有分享機制,現在也在慢慢改變。“我國禁毒法已經明確規定,可以和外國分享被沒收的資產。去年我國和加拿大簽訂了受益追繳和分享的協議。”
黃風強調,合作追贓,將考驗中國的取証能力。“比如說,如果贓款是通過洗錢方式轉移到國外,那麼首先就要確認這些贓款是犯罪所得,而且是發生在中國的商業犯罪。這些材料需要中方來提供。”
黃風表示,如果不提供這些材料,外逃經濟犯罪嫌疑人已經在澳大利亞購置了房產,按照澳大利亞法律做了房產登記,澳方就會認為這些資產是合法所得,就不能隨便沒收這些房產。隻有中方提供証據,証明外逃經濟犯罪嫌疑人購置房產的資金來源於違法犯罪行為,澳方才能採取法律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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