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北京9月28日電 (記者潘躍)近日,民政部發布了《軍隊離休退休干部服務管理辦法》。首次以立法形式對軍休干部服務管理工作作出全面規范。
新公布施行的《辦法》,貫徹執行國家關於軍休干部的法律法規和政策,適應軍休工作重心轉變,適應服務管理內容拓展,適應服務管理標准提高,首次以立法形式對軍休干部服務管理工作作出全面規范。一是明確了軍休干部服務管理職能定位。即:從維護軍休干部的合法權益出發,貫徹執行國家關於軍休干部的法律法規和政策,完善軍休干部服務保障和教育管理機制,落實軍休干部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二是確立了軍休干部服務管理體制。即:政府領導、民政部門主管、服務管理機構組織實施。從民政部門職責角度,要加強對軍休干部服務管理的指導,及時研究解決軍休干部服務管理工作中的重大問題﹔從軍休服務管理機構角度,明確其是服務和管理軍休干部的專設機構,承擔軍休干部服務管理具體工作。三是規范了軍休干部服務管理內容。即:民政部門應當按照要求組織軍休干部參加重大慶典和重大政治活動,在建軍節、春節等重大節日時協調走訪慰問軍休干部﹔民政部門和服務管理機構應按照規定落實軍休干部相應政治待遇,組織軍休干部閱讀有關文件,聽取黨和政府重要會議精神傳達﹔軍休服務管理機構應按規定落實具體職責內容。四是拓展了軍休干部服務管理方式。提出軍休服務管理機構要建立健全工作制度,為軍休干部六個“老有”創造條件。在日常方式上,要求軍休服務管理機構全時值班、定期聯系、定人包戶,確保服務保障不間斷﹔在重點保障上,要求對身邊無子女、生活不能自理的軍休干部重點照顧並提供必要幫助﹔在資源引入上,要求拓展社會化服務,引入社會服務項目,鼓勵社會力量為軍休干部提供服務﹔在自我管理上,要求設有軍休干部管理委員會的軍休服務管理機構,發揮軍休干部管理委員會的作用,聽取情況匯報,研究解決其反映的問題。五是提出了軍休服務管理機構建設要求。要求民政部門根據安置管理工作需要,按照統籌規劃、合理布局、精干高效、便於服務的原則設置、調整服務管理機構﹔明確軍休服務管理機構實行法定代表人負責制,對重大問題實行民主決策。六是完善了加強軍休服務管理工作人員隊伍建設的措施。
《 人民日報 》( 2014年09月29日 08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