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視方略
在整個反腐大局中,巡視的作用被發揮至極。王岐山本人擔任中央巡視工作領導小組組長。
《中國共產黨章程》第13條規定,共產黨的中央和省、自治區、直轄市委員會實行巡視制度。巡視制度系中共黨內監督的基本制度之一。根據《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試行)》,中央和省、自治區、直轄市的黨委會成立巡視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同級的紀檢委。
中央巡視組的職能是對下級黨委及政府黨組領導班子、成員進行監督,不具體辦案,但發現線索要報給中央紀委和中組部。巡視制度恰好填補了對“黨委一把手”的監督空白,成為黨對自身監督的重要利器,但發展十數年來,“巡視制度只是走形式”的批評聲不絕於耳。
王岐山試圖做出改變。他首先打破了巡視組組長的“鐵飯碗”,變為“一次一授權”﹔其次,巡視組和巡視對象的關系不再確定,以前是分為地方巡視組、企業巡視組、金融巡視組等,現在重新洗牌,變為隨機抽選﹔中央巡視組的公開度也大大提高,兩年內的四輪巡視,中央紀委網站上都會公開巡視組的重要信息,如組長、副組長名單、通訊地址、手機、座機等,以往頗為少見。甚至多地的黨報也發布該地區被巡視通報的內容,肯定成績的內容被壓縮,直陳問題的篇幅大幅增加。
王岐山稱,巡視組對重大問題應該發現而沒有發現就是失職,發現問題沒有如實報告就是瀆職。他還明確釋放信號:巡視不力者將被問責,巡視得力者將獲重用。巡視工作給了更多有能力的干部以獲得重任的機會。
人事變動
和上屆中央紀委一樣,此屆中央紀委維持了“一正八副”的架構,王岐山的現任副手為趙洪祝、黃樹賢、李玉賦、杜金才、吳玉良、張軍、陳文清和楊曉渡。其中,趙洪祝還擔任中央書記處書記一職,黃樹賢兼任監察部部長職位。
梳理中央紀委八位副書記的履歷可知,他們均有在中央、地方、軍隊紀委或司法系統長期工作的經驗。
大力反腐的同時,王岐山也在肅清紀檢隊伍。
近700天來,已有兩名曾在紀檢系統工作的高官落馬——四川省政協原主席李崇禧(曾任四川省紀委書記)和山西省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金道銘(曾任山西省紀委書記,此前曾任中央紀委監察綜合室副主任兼外事辦主任、中央紀委外事局局長、中央紀委副秘書長等職務)。
2014年3月,中央紀委在第二次機構調整中,增加了紀檢監察干部監督室,指向紀檢監察辦案人員本身。沒過多久,中央紀委原委員、中科協原黨組書記申維辰,中央紀委第四紀檢監察室原主任魏健,中央紀委原副局級紀律檢查員、監察專員曹立新相繼落馬。
機構改革
中央紀委先后兩次調整內設機構和人員配置,在機關編制、機構、人員總數保持不變的情況下,將人力向負責辦案的業務部門擴展。中央紀委的紀檢監察室變為12個,直接從事紀檢監察業務的人員增加了100多個。
通過改革,地方紀委還要從地方黨委中“斷奶”。按三中全會決定,紀委的辦案權上提一級,“以上級紀委領導為主”,地方紀委領導的“提名和考察以上級紀委會同組織部門為主”。
如何“斷奶”,以及如何破解“同級監督”難題,關鍵在於“人財物”。
中央紀委將原來的干部室和宣教室拓展為“組織部”和“宣傳部”,加強紀檢監察干部隊伍建設和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宣傳工作。成立組織部,更被看作是為了解決地方紀委領導的提名權、考察權等人權、事權的問題,逐步加強對地方紀委的垂直領導。
中央紀委副書記吳玉良指出,組建中央紀委組織部和宣傳部,緣由之一便是為了“保証各級紀委監督權的相對獨立性和權威性”。
三中全會也對中央紀委的派駐機制提出要求,“全面落實中央紀委向中央一級黨和國家機關派駐紀檢機構,實行統一名稱、統一管理。派駐機構對派出機關負責,履行監督職責。”
王岐山也十分重視信息披露,在其任上,中央紀委旗下五網合並為一。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一躍成為極高關注度的國家機關官網,這得益於其第一時間發布中央紀委監察部查辦的重大案件等信息。這一做法,改變了以往大案要案信息主要由新華社首家披露的方式。
經過一系列機構調整,中央紀委變得異常繁忙。多位中央紀委工作人員說,“這兩年是最忙的時候,周末也經常加班。”尤其在中央紀委公布周案后,一位內部人士表示,“最近變得特別忙,領導多次開會要求我們‘慎言’。”
這一系列改變,為中央紀委帶來巨大改觀。有觀察者認為,這些改變讓中央紀委的職能回歸設計初衷,但也有媒體將之稱為“最強大”的中央紀委。
(部分內容節選自財經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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