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官員因經濟犯罪外逃始於20世紀80年代末,20多年來,外逃官員在任職部門、級別、目的地及出逃方式等方面,都呈現什麼樣的規律和趨勢?新京報記者就此梳理了從1992年至2012年公開報道的54名貪腐人員外逃案例。
記者發現,20年來中國出逃官員最高級別至省部級,案件多發區集中在與經濟相關的政府部門、國企和金融機構。出逃官員,尤其是高官的最終落腳點多為發達國家,出逃前多有籌劃,部分官員已經“裸官”,出逃前妻兒甚至親戚都已定居國外。與此同時,中國政府的追逃網絡逐步鋪開,貪官外逃越來越難。
1.多分管經濟涉案金額動輒數億
在記者整理的50起案件涉及的54名外逃貪腐人員中,在政府部門任職者有26人,除了2名從事金融業務的普通公務員外,其余均為各級別的官員。
在這些案例中,除了政府的一把手和二把手以外,主要集中在交通、能源、煙草、公安和與經濟建設相關的領域,如廈門市原副市長藍甫,貴州省交通廳原廳長盧萬裡,上海市核電辦原主任楊忠萬,河南省煙草專賣局原局長蔣基芳,福州市公安局原副局長王振忠,黑龍江省經濟體制改革委員會原主任、黨組書記宋市合等。
54人中,在國企工作者有13人,全部曾經在所屬單位擔任高層領導職務。包括銀行在內的金融機構中任職者有15人,其中7人為基層工作人員。
在涉案金額方面,除個別貪官涉案金額不詳外,涉案金額過億的有10人。其中,銀行等金融機構和大型國企官員的涉案金額更多。
在曾經轟動一時的中國銀行廣東開平支行案中,三任行長許超凡、余振東、許國俊同時失蹤外逃,他們共挪用公款4.82億美元﹔浙江省建設廳原副廳長楊秀珠外逃,涉案金額為2.532億元﹔2004年出逃加拿大的中國銀行黑龍江省分行哈爾濱河鬆街支行原行長高山,涉案金額達到9.426億元。
2.最高省部級級別有降低趨勢
在上述外逃人員中,級別最高者是曾任雲南省省委書記的高嚴。
高嚴是第八屆全國人大代表,中共十四、十五屆中央委員,歷任吉林省委副書記、省長,雲南省委書記,原電力工業部副部長,國家電力公司總經理、黨組書記。
2002年,高嚴在擔任國家電力公司總經理期間神秘失蹤,后確定其畏罪逃往國外。高嚴涉案金額沒有明確報道。電力系統紀檢部門內部通報中對高嚴腐敗案的定性是“背叛黨和國家,生活腐化,侵吞巨額國家財產,對國有資產大量流失負有直接責任”。
在54名外逃貪腐人員中,廳局級干部(包含副廳、副局級)達18人,其他人均為處級及其以下級別。一部分人並無官位,但是能夠接觸到金融業務。
值得注意的是,近年來外逃官員的級別有從高向低的趨勢,54人中從2010年至今出逃海外的政府官員有5人,隻有一名副廳級干部。同時,一些“冷衙門”的官員也開始外逃,如2010年出逃的廣州花都區畜牧獸醫局原局長劉榮福。有專家就此認為,與高層官員相比,地方基層干部出入境管控相對寬鬆。
3.出逃國家 美國最多
外逃的貪官,都逃往哪裡?
央行反洗錢檢測分析中心課題組完成的《我國腐敗分子向境外轉移資產的途徑及監測方法研究》指出,涉案金額相對小、身份級別相對低的,大多就近逃到我國周邊國家,如泰國、緬甸、俄羅斯等﹔案值大、身份高的腐敗分子大多逃往西方發達國家﹔一些無法得到直接去西方國家証件的,先到非洲、拉美、東歐的小國,伺機過渡。此外,有相當多的外逃者通過香港中轉,利用香港世界航空中心的區位以及港人前往原英聯邦所屬國家可以實行“落地簽証”的便利,再逃到其他國家。
新京報梳理的54名外逃貪腐人員,同樣呈現出以上規律。低級別的涉案人員基本都逃到周邊國家,甚至有人躲到緬甸深山中。對於外逃的官員來說,美國、加拿大、澳大利亞和歐盟成員國是他們落腳的主要國家,其中美國最多。
北京師范大學刑事法律科學研究院國際刑法研究所所長黃風表示,外逃人員多選擇發達國家,除為過安逸的生活外,也是考慮到這些國家會以“人權保護”為由拒絕中國的一些遣返請求。
據了解,2002年外逃美國的福州市公安局原副局長王振忠,就是利用自己的特殊身份和帶去的一些資料,順利在美國申請“庇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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