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持有多個護照 假身份出逃
按照規定,官員職位越高,出國審批手續越嚴格,達到一定級別的官員因公、因私護照都要求上交。但是,在外逃案例中,一些領導干部的因私護照不上交,甚至“一人多証”,同時擁有幾個身份証件和護照,利用“假身份”外逃的情況並不少見。
外逃海外的中國最高級別官員高嚴,據稱擁有“高嚴”、“高慶林”和“張傳偉”等至少3個不同名字的身份証,4本中國護照及一本港澳通行証﹔浙江省建設廳原副廳長楊秀珠2003年攜女兒和女婿出逃美國時,早就擁有美國綠卡,但卡上姓名並非她真名﹔而外逃的雲南省交通廳原副廳長胡星當年手拿瑙魯國護照飛往新加坡。
一位主要負責商務考察,與一些政府官員和國企高管多有接觸的旅行社老板表示,曾經有人拿著兩本護照,來找他們辦出國簽証。除了照片一樣,其他的什麼都不一樣。
“就跟‘房姐’一樣有幾套身份,信息都是真實的,也是從正規渠道獲得。”
另外,通過出國考察之機外逃,也是貪官們慣用的手段。原溫州市委常委楊湘洪2008年隨考察團赴法,結束訪問回國前夕突然聲稱“腰突”病復發,需在巴黎住院治療,此后一直未歸。
5.部分官員外逃前已是“裸官”
“一些官員外逃之前會有蛛絲馬跡,特別是財產轉移方面。”黃風說,大部分貪官涉案金額巨大,不可能在外逃時攜帶全部現金出境,多數在前期策劃時將資金轉移海外。
央行《我國腐敗分子向境外轉移資產的途徑及監測方法研究》列舉了腐敗分子資產轉移的辦法,包括利用地下錢庄轉移﹔企業管理層與境外公司通過“高進低出”或者“應收賬款”等方式,將國內企業的資產掏空,轉移企業資產﹔在境外使用信用卡大額消費或提現來實現資金向境外轉移等。
河南省政府設在香港的“窗口公司”河南豫港公司原董事長程三昌,出逃前利用關系在境外開設辦事處或分公司,通過各種途徑轉往國外的資金在1000萬元以上。2001年5月,程三昌從香港不辭而別,攜巨款和情婦定居新西蘭。
央行報告還指出:“近年破獲的貪腐大案顯示,通過在海外的特定關系人轉移資金成為貪污腐敗分子轉移資金的新趨勢。”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檢察院對特定關系人的司法解釋是“與國家工作人員有近親屬、情婦(夫)以及其他共同利益關系的人”。
實際上,很多外逃貪官在出逃前,已經是“裸官”,有些官員甚至在位時就已經獲得了別國的永居身份。
如2002年外逃美國的河南省煙草專賣局原局長蔣基芳,出逃之前妻女早已定居美國。2004年出逃澳大利亞的河南高速公路發展有限責任公司原董事長童言白,妻兒也早已移民澳大利亞。
“在技術層面上來講,這並非不可行。”受訪的旅行社老板表示,有些政府官員兼任企業顧問和董事會成員,不以政府官員的身份去做移民申請,或者由妻子等直系親屬做主申請人,自己做副申請人,隻需要提供一些相對簡單的材料,移民國主要調查主申請人,對副申請人調查得不嚴格。
6.追逃網絡 越收越緊
去年10月22日,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曹建明透露,5年多來共抓獲在逃貪污賄賂犯罪嫌疑人6694名。但是,到底有多少貪官外逃,還沒有具體數據。
“貪飽就跑,跑了就了”,很多人都用這句話來形容外逃貪官。隨著中國近年來追逃之網越收越緊,這種情況將有所改善。
目前,我國已經加入《聯合國反腐敗公約》和《聯合國打擊跨國有組織犯罪公約》。這是在聯合國框架下打擊跨國腐敗最為重要的國際公約。
據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報道,截至去年5月,中國已經與36個國家簽訂了引渡條約,其中發達國家包括西班牙、法國、葡萄牙、澳大利亞和韓國等,另與49個國家簽訂民、刑事司法協助類條約。雖然中國與美國、加拿大等國之間還沒有簽訂引渡條約,但是雙方有一定的司法協作。
廣受關注的開平銀行貪污案是一個成功的嘗試。經過中美執法機構的合作,2001年開平銀行貪污案的主犯許超凡、許國俊、余振東被美國法院判處了詐騙、洗錢、跨國轉運盜竊錢款、偽造護照和簽証等罪名,其中余振東自願同意被遣返回國受審。
黃風曾經作為原司法部司法協助外事司高級顧問參與了余振東案司法協助的全過程。他說,貪官外逃基本上不存在找不到人的情況,是否能夠實現司法協作,主要看是否具備相關的條件。
“總的來講,近年來我國追捕外逃貪官的力度在不斷加強。”黃風表示。
■ 盤點
那些外逃的貪官們
藍甫
●廈門市原副市長
外逃時間1999年
●涉案金額:
受賄505.7萬元
●路線:中國-澳大利亞
2000年1月21日歸案
李化學
●北京城鄉建設集團原副總經理
外逃時間2000年1月
●金額:
貪污受賄1333萬元
●路線:中國—中國香港—新西蘭。
2000年歸案
許超凡、余振東、許國俊
●中國銀行廣東開平支行行長(前后三任)
●外逃時間:2001年
●涉案金額:
挪用公款4.82億美元
●路線:2001年,中國-中國香港-加拿大-美國。
2004年4月16日余振東歸案
盧萬裡
●貴州省原交通廳廳長
●外逃時間:2002年
●涉案金額:
受賄2000余萬元,有2600余萬元巨額資產來源不明
●路線:中國-中國香港-斐濟
2004年4月16日歸案
王振忠
●福州市公安局原副局長
●外逃時間:2002年
●涉案金額:
贓款預計過億。
●路線:中國—中國香港—美國
2007年在美國死於癌症
楊秀珠
●浙江省建設廳原副廳長
●涉案金額:
2.532億元
●外逃時間:2003年
●路線:中國-新加坡-美國
在逃
高山
●中國銀行黑龍江省分行哈爾濱河鬆街支行原行長
●涉案金額:9.426億元
●外逃時間:2004年
●路線:中國-加拿大
2012年8月回國自首
胡星
●雲南省交通廳原副廳長
●涉案金額:
受賄人民幣2905萬元、港幣1100萬元以及住房等。
●外逃時間:2007年
●路線:中國-新加坡-中國香港-倫敦(被拒絕入境)-中國香港(被拒絕入港)-新加坡
同年歸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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