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兩會將建議制定《醫療機構治安管理條例》
保護醫務工作人員需要法治保障
2013年10月底,浙江溫嶺發生持刀傷醫事件。一男子因對手術結果有異議,持刀將溫嶺市第一人民醫院3名門診醫生捅傷,其中一人因搶救無效死亡。凌鋒隨后聯合另外30名全國政協委員,向全國政協提交緊急提案。委員們建議,應出台對醫院暴力零容忍的相關法規或制度。
事實上,從2008年開始,凌鋒就開始為建立專門法規打擊“醫鬧”奔走。“醫院作為救死扶傷的特殊場所,少數患者家屬在醫院內挂橫幅、‘招魂’,甚至行凶等行為,嚴重干擾了正常醫療秩序和醫護人員的人身安全。”談到這裡,她有些激動,“現在有些人的觀念存在誤區,打擊‘醫鬧’不是單純保護醫生、護士的安全,更重要的是保護廣大患者的安全。因為廣大患者是要靠醫生、護士去治療的。哨兵的崗位前寫著‘神聖不可侵犯’,我們醫生、護士面前也要寫上‘醫生崗位神聖不可侵犯!’。”
針對“醫鬧”,衛生部、公安部曾在2012年5月聯合印發《關於維護醫療機構秩序的通告》。溫嶺事件后,公安部專門下發通知提出要求,並會同國家衛計委召開會議,就貫徹落實兩部委《關於加強醫院安全防范系統建設的指導意見》做出部署。公安部要求,各地公安機關要始終堅持“零容忍”,依法嚴厲打擊各種侵害醫務人員的違法犯罪行為。2013年年底,國家衛計委等11部門印發《關於維護醫療秩序打擊涉醫違法犯罪專項行動方案》,決定自2013年12月起,在全國范圍內開展為期1年的專項行動。
據凌鋒在基層醫院實地調研情況,對於上述“通告式 ”的文件有截然不同的兩種看法,一種認為能夠起到一定的震懾力,另一種則是認為“根本沒用”。后者的看法是,職業醫鬧根本不怕所謂“通告”,因為他們知道這既不是法律,也不是管理條例,“隻能起到嚇唬人的作用”。而對於公安部要求各地公安機關“零容忍”,凌鋒認為這體現了有關部門解決問題、保護醫院安全的積極態度,但同時指出“我們更需要的是法治,而不是‘行動’、‘運動’”。
法治需要如何體現?凌鋒認為制定專門的醫院安保條例,是結束當警方遇到“醫鬧”時候無章可循必行的一步,“因為目前醫院是內保,不是安保,這是截然不同的,內保場所是不能按照治安管理處罰條例來管理的”。
凌鋒表示,今年兩會將在提案中建議制定《醫療機構治安管理條例》,並提供草案給相關部門參考。這份草案,是請中國醫師協會法律部幫助擬定,大概花了小半年時間,“這不是突然的想法,自從上屆兩會就有這個想法。”記者看到,這份草擬的“條例”共分為5部分:總則、職責分工、事件報告、違反醫療機構治安管理的行為和處罰及附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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