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涉及的問題“不大不小” 要有明確建議
政協的主要職能是政治協商、民主監督、參政議政。葛劍雄指出,對“參政議政”的“政”,往往有誤解,認為“政”就是國家制度啊、路線方針啊。在他看來,政府的行政職能,就是“政”。“政協最好不要去過度關注具體的問題,而是應該關注政府怎麼去處理這個具體問題。當然你給政府出謀劃策也很好,但更主要的是,監督或者幫助政府通過政府行為去做到。”
“每次提案我都提不大不小的問題。”葛劍雄解釋說,十八大已經把國家的大政方針都定下來了,政協當然是要遵循這個方針。有關這一方面不是我們政協要討論的,我們也沒有這個能力。太小的事情直接跟政府有關部門提提建議就可以了,有的跟地方部門提就可以了。
2013年赴京參加兩會前夕,有不少人找葛劍雄反映情況、遞交材料,希望“能在提案上寫一寫,發言時說一說,找相關部門負責人提一提”。但看了材料,葛劍雄發現很多本該由基層、地方政府部門來解決,或是該通過人大渠道問責。
葛劍雄曾直言,不光是有些普通民眾不清楚,一些代表委員也模糊。有些議案、提案,所議之事、所建之言,是法律早已明確的政府職責,對人大來說,該是問責﹔對政協來說,則是監督。還有一些問題,太地方化、部門化了,不該佔用全國兩會這個寶貴平台。
查閱《政協全國委員會提案工作條例》,有關提案的基本要求中,可以看到“科學性”、“可行性”、“實事求是”、“有具體的建議”的字眼。
“我的提案,不管提什麼內容,都是考慮成熟的,具體的,可操作的。”葛劍雄認為,如果還沒有考慮好,可以作為社情民意來反映,可以提出來供政府參考,而不必要用提案的方式。
上一頁 | 下一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