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被控因感情糾紛故意殺人
起訴書中並未提及相約自殺一事,公訴人指控王江勇是因感情問題將小靜殺害,但因其對自己的罪行供認不諱,可以考慮酌情減刑。小靜的家人向王江勇索賠80余萬元,但王江勇卻稱自己隻能賠得起5萬元。
本報訊 (記者劉曉星 實習生許燁 通訊員馬偉鋒)去年12月14日,已失蹤5天的小靜(化名)被發現死在了出租屋的床上,躺在她身旁的是其男友王江勇,兩人左胸均有被刀捅的口子。王江勇自稱因買不起房子,戀情又遭到小靜家人的反對,於是相約互捅殉情。結果一人喪命,一人因涉嫌故意殺人而身陷囹圄。日前,廣州中院對此案進行了審理。
被告說法:
被迫分手相約自殺
據王江勇稱,去年他認識了帶著一個6歲女兒的小靜,兩個多月后,兩人打算結婚,王江勇跟著小靜回湖南老家“見家長”。
然而,他並沒有得到小靜父母的認可。老人家認為,王江勇沒穩定工作又買不起房,不是可依靠的對象。兩人從湖南回來后,小靜的父母給女兒打電話,叮囑她“沒買房子不能結婚”。
去年12月9日下午,兩人去菜市場買了兩包蟑螂藥,放在一起涮火鍋。吃完就躺在床上等死。第二天睡醒后,兩人竟都安然無恙。
去年12月11日凌晨,小靜提出干脆一人一刀捅死算了。小靜先捅了王江勇的左胸,王江勇持刀朝小靜的左胸也捅了一下。小靜抽搐了兩下后,兩人的手握在了一起,逐漸喪失了知覺。第二天,王江勇沒有死,身旁的小靜卻死了。
意識到自己可能成為殺人犯后,王江勇非常害怕。他買來一瓶煤氣,在房間裡擰開。次日,他還是沒有死。於是又打電話叫人送煤氣,還買了一根煤氣管子放到鼻子裡,關門關窗等死,結果到晚上又醒了過來。
去年12月14日17時許,房東告知小靜的房間煤氣味很濃。小靜的妹妹便和男友等人直接去出租屋,砸門進去后,發現了姐姐的尸體以及王江勇。
庭審現場:
是否殉情存疑
7月26日上午,王江勇因涉嫌故意殺人,在廣州中院第二法庭過堂受審。
小靜的母親稱,自己並未粗暴干涉女兒的戀情:“剛開始我是反對的,看她很堅持,我隻好同意。”
公訴人提出,要認定此案是“相約自殺”並沒有充分的証據。已有証據顯示了兩個疑點,一是王江勇聲稱加了老鼠藥、蟑螂藥的火鍋器具上,並未驗出相關成分。二是小靜穿的衣服上有刀子捅出來的洞,而按王江勇所述,小靜當時未穿衣服。對於王江勇所說的“感情很好”,也有相關証人提出相反說法,稱案發前二人有過爭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