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北京7月25日電 (記者潘躍)近日,民政部下發《關於創新慈善超市建設的指導意見》(征求意見稿),意見擬規定,慈善超市要以社會化管理和運營為發展方向。民政部門應逐步從全包全攬中退出,由具體操辦變為著力推動,由直接管理變為行政監督。鼓勵慈善超市進行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或工商企業注冊,成為自我管理、自我約束的獨立法人單位。
意見擬規定,慈善超市要以低保群體、低保邊緣群體、遭遇臨時性困難的群體和支出型貧困群體為主要幫扶對象。民政部門要負責對以上群體進行認真界定,出具相關憑証,並依托低保信息系統等建立相應數據庫。
意見擬規定,利用信息化手段做好募得款物及變現資金的記錄、管理及對捐贈者的反饋。對幫扶對象,可按照分層次、分類別的原則,以直接贈與或階梯型優惠價格的方式開展救助等。
《 人民日報 》( 2013年07月26日 13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