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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豐通報“墳爺”案:已交警方偵辦 多名官員被查

2013年07月25日21:24    來源:中國新聞網    手機看新聞

  中新網汕頭7月25日電(李怡青 謝欣秀 陸府辦)25日廣東陸豐市政府新聞辦通報了陸豐查處“墳爺”案件情況。該案件於2013年7月23日移送汕尾市公安局治安巡警支隊偵辦,目前案件尚在進一步偵查中,現任潭西鎮黨委副書記、鎮長陳建鋼等多位官員已被立案查處。

  通報稱,據陸豐市國土資源局調查認定:潭西鎮人民政府安福公墓園兩期三批次實際使用農用地面積共6.66公頃。陸豐市國土測繪隊測量山體破壞面積12.46公頃,未經國土部門依法批准,屬於未批先建。陸豐市國土資源局認為,潭西鎮人民政府未經依法批准使用土地,其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條的規定,並已經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條的規定。陸豐市國土資源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一條之規定於2013年4月9日開出《土地涉嫌犯罪案件移送書》(陸國土資【2013】73號)將該案移送陸豐市公安局審查。

  林耀忠、林耀昌作為直接責任人與潭西鎮政府簽訂了《潭西鎮生態公墓園項目委托協議書》,《委托協議書》明確了委托權限:乙方(林耀忠、林耀昌)必須在國家、省、汕尾市、陸豐市及相關部門關於殯葬管理和公益性生態墓園建設、管理等法律法規、管理條例規定及許可范圍內籌建、經辦和管理安福墓園,籌建、經辦和管理期間所發生違規行為一切責任均由乙方承擔。

  陸豐市公安局於4月10日根據相關材料証據對潭西鎮人民政府和本案直接責任人林耀昌、林耀忠以非法佔用農用地立案偵查。犯罪嫌疑人林耀忠於2013年6月16日經傳喚到案﹔犯罪嫌疑人林耀昌於2013年7月16日抓捕到案。犯罪嫌疑人林耀忠於2013年7月19日經陸豐市人民檢察院批准逮捕。本案於2013年7月23日移送汕尾市公安局治安巡警支隊偵辦,目前案件尚在進一步偵查中。

  陸豐市紀檢部門於3月28日成立調查組。就潭西鎮安福公益性墓園存在違規承包、未批先建、超范圍經營等問題對涉及本案的相關單位、部門責任人開展調查。經紀檢部門初步調查:潭西鎮安福公益性墓園存在以下違規行為:1、未能完善用地手續,非法佔用農用地﹔2、有違規對外經營行為,其服務范圍擴展至周邊鄉鎮﹔3、建設、出售超面積墓穴﹔4、個別墓位檔案資料未附有火化証明或遷墳証明。

  官方通報中還表示,作為法人主體單位的潭西鎮原黨委書記、鎮長,現任黨委書記、鎮長以及作為殯葬管理工作主管部門的市民政局原任局長、現任局長和分管殯改工作的副局長及業務股室的負責人對安福墓園所存在的違規問題負有監管不力、管理不到位的責任,是失職行為。原潭西鎮黨委書記、人大主席林華彬﹔原潭西鎮黨委副書記、鎮長庄利杰﹔原潭西鎮黨委副書記、鎮長(現內湖鎮黨委書記)錢健雄﹔現任潭西鎮黨委副書記、鎮長陳建鋼等多位官員已被立案查處,有關問題仍在調查之中。

  陸豐市是廣東省汕尾市下轄的一個縣級市。今年3月,陸豐市原潭東村委會主任林鍵國在多個網站實名舉報林耀昌違規經營潭西鎮安福公益性公墓斂財數億元,陸豐市責令該公墓停止違規建設和經營活動、拆除超規模超標准墓地。該案隨即引發社會廣泛關注,並成為社會熱點。(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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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劉軍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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